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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疾控中心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浏览量:2933   作者:  日期:2023/11/14

、机构科室设置

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行政后勤办公室、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慢性传染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艾滋病性病防治科、中心检验科、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科、质控科

二、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一)办公室 (含后勤、财务)

1.协助中心领导对全中心实施行政管理,负责安排全中心的行政和党务会议,处理中心各项日常事务。

2.协助中心领导制定行政、财务、后勤、考勤等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中心的考勤管理,检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和考勤落实情况。

3.负责中心文秘、文电处理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并及时进行立卷、归档。

4.负责中心财务业务管理工作,做好经费争取、经费预算安排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

5.负责中心的人事、职改、工资管理,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及服务工作。

6.负责中心后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公用水电设施完好。

7.负责车辆管理,保证中心工作用车。

8.负责中心安全保卫、门卫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

9.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心检验科

1.负责相关微生物、理化检验及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检测检验任务。

2.及时提供本实验室检测样本的检验报告。

3.参与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采样,并及时完成检测检验任务。

4.负责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健康证办理。

5.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质量管理。

(三)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2.依照国家卫健委《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报告和管理。

3.全面做好传染病防治。加强传染源管理,负责除艾滋病、鼠疫、疟疾、登革热、地方病、慢性传染病、虫媒传染病外各种传染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种传染病暴发和流行时的调查和处理。

4.加强对伤寒副伤寒、甲肝、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管理。

5.加强重点疾病疫情监测及采样送检工作。

6.全面做好疫情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疫情管理质量。

7.学校传染病管理。

(四)免疫规划科

1.制定全市计划免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拟定全市免疫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接种单位组织实施,对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实施综合审评。

3.负责计划免疫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按项目要求完成督导、评审、进度报告、培训等工作。

4.做好疫苗相应传染病的免疫预防及控制工作,开展AFP、麻疹、风疹、乙脑、流脑、乙肝和腮腺炎七种疾病的主动监测。

5.推行安全接种,开展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负责免疫预防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五)健康教育科

1.负责指导并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2.协助相关科室组织开展好卫生节日的宣传活动。

3.负责指导中小学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指导并参与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六)寄生虫与地方病防治科

1.负责制定疟疾、登革热等重点虫媒传染性疾病,以及鼠疫、地方病等疾病的业务技术实施方案,并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市疟疾、登革热等重点虫媒传染性疾病,以及鼠疫、地方病的疫情监测及疫情管理,指导并参与疫情应急处置。

3.为重要虫媒传染性疾病、鼠疫、碘缺乏病等疾病防控和诊断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全市疟疾、登革热等重点虫媒传染性疾病,以及鼠疫等疾病的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

5.负责为全市病媒防制、消杀等提供技术指导。

(七)慢性传染病防治科  

1.为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

2.负责拟定结核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实施方案,指导开展结核病、麻风病防治工作。

3.负责全市结核病疫情监测及管理工作。

4.负责有关结核病防治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按项目要求完成督导、评审、培训等工作。

5.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八)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1.为制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

2.负责拟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技术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疫情监测及管理工作。

4.开展性病、艾滋病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全市艾滋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的实验室初筛工作。

5.负责指导并参与性病、艾滋病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预防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九)公共卫生科

主要负责环境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等工作,并做出相应的卫生学评价。

(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

1.负责制定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开展技术指导。

2.负责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糖尿病健康管理。

3.负责全市居民死因登记报告与管理、居民肿瘤随访登记报告与管理、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与管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报告与管理及慢性病危险因素调查与分析。

4.负责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

(十一)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

主要负责为全市在册管理吸毒人员提供戒断维持治疗,帮助吸毒成瘾者恢复社会功能,减少毒品的使用,从而减少吸毒行为的发生、艾滋病的传播。

(十二)质控科

1.定期开展单位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并对各科室卫生检测检验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考核。

2.负责拟定各项卫生检测、检验技术操作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引进新标准、新方法。

3.负责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单位实验室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等

三、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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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08:00—17:30,24小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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