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1000
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公安局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芒市公安局(机关)
2.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芒市公安局(机关)
2.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决算严格按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定额编制决算,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政治引领,从严治警,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推向纵深;
2.防范风险,主动进攻,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市社会稳定;
3.紧盯重点,严守底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及边境管控;
4.严打整治,守护平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5.创新驱动,优化机制,深化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
6.科技引领,夯实基础,切实提升实战和管理效能;
7.创新驱动,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群众提升执法公信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公安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9342335.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935177.32元,占总收入的99.7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407158.07元,占总收入的0.2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65038.63元,增长5.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73116.29元,增长6.5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308077.66元,下降76.26%。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2024年芒市公安局变更部门树形结构,芒市公安局(机关)、芒市交通警察大队列为芒市公安局二级单位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716518.83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34149.67元,占总支出的74.28%;项目支出41082369.16元,占总支出的25.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40661.21元,增长5.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57051.27元,增长11.52%;项目支出减少3616390.06元,下降8.09%;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2024年芒市公安局变更部门树形结构,芒市公安局(机关)、芒市交通警察大队列为芒市公安局二级单位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34149.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768915.19元,占基本支出的79.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65234.48元,占基本支出的2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机关)、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82369.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4640.76元。
1.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支出14274030.66元,用于发放辅警加班工资和绩效补助、办公用房零星维修及修缮房屋开支、执法办案所需的专项开支及芒市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安装维护。
2.特定业务费安排经费支出3195424.05万元,用于办理各类案件伙食费、办公设备购置、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及案件鉴定工作开支。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支出249584元,用于开展城区部分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
4.芒市公安局自有资金支出781341.51万元,用于办理专项案件的开支及行政补助工会经费。
5.其余项目支出22581988.94元,属涉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935177.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比增加9773116.29元,增长6.55%,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358111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5%,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办理各种案件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保障不足,未能按照年初预算拨款。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855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完成年初预算的69.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辅警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欠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7526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自动测算公式调低了缴存比例以及人员变动。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93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自动测算公式调低了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人员变动。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96500元,决算为184875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8234.64元,增长82.9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65929.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6%,完成年初预算的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39500元,决算为1778813.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2%,完成年初预算的6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决算为40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7.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303.67元,下降69.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6527.31元,增长12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1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11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1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96500元,支出决算为184875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38234.64元,增长82.9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决算为65929.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39500元,决算为1778813.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5%;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元,决算为40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因财政困难,公务用车购置未按计划支付购车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303.67元,下降69.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6527.31元,增长12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1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11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老旧,导致维修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8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执法执勤用车老旧无法继续使用,报废更新一批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社会面治安管控、侦办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盈江县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考察、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发生的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5234.48元,比上年增加18315642.9元,增长330.04%,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2024年芒市公安局变更部门树形结构,芒市公安局(机关)、芒市交通警察大队列为芒市公安局二级单位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要用于安保、维稳、日常巡逻、办公耗材等日常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513598299.29元,其中,流动资产26161434.56元,固定资产201908681.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4913346.18元,无形资产2831735.85元(净值),其他资产47783101.2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675906.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07451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72辆,账面原值1376472.91元;报废报损资产112项,账面原值2023543.2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24726.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0367.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84358.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0986.6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99923.7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18500380.22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1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1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团结大街197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