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 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2020〕180 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0〕57 号)精神,芒市公安局全面推进芒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芒市公安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2021年,芒市公安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芒市公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芒市公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立公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薇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杨 飞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副组长:康艳林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韩 英 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教导员
李宏刚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
王永华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长
成员:各室、中心、所、队负责人,内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康艳林担任。今后,若遇人事变动,请各部门根据职务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1.全面编制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指引。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户籍管理、证件办理,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8月10日前编制完成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及目录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标准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标准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能够体现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一刀切”。
2.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信息获取便利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多渠道全面准确发布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办事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精准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认真梳理各类上下游相关联的办事服务事项,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制度。各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须准确界定为“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4种类型中的1种并作规范标识。要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标准化管理,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梳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要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单位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3.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鼓励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
4.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应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理由等,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
1.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照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指引,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0 年12 月1 日前完成栏目内容的更新与填充。
2.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发布”平台属性。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回应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突出“政务”定位,重点推送户籍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3.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加强协调和配合。
(二)总结落实情况。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分阶段完成各年度工作,于2020年12月10日前撰写完成2020年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办。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主要内容,市公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公安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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