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暂停办理
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通告
全市广大车主及驾驶人: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及驾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芒市公安交管业务实际情况,决定暂停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大力提倡网上办、自助办和延期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二、对于近期需要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的车主及驾驶人朋友,可选择手机登录交管12123APP网上自助办理(具体交管12123APP应用可扫文件后的二维码下载);三、因疫情控制期间,未及时处理违法行为,而导致机动车逾期审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做处罚。温馨提示:因暂停办理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特此通告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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