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

芒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2943    作者: 日期:2016/8/26

 

一、主要职能

芒市公安局是在上级公安机关及芒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日常巡逻防范、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出突、维稳、打击各类刑事、毒品和其他犯罪活动,保护芒市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芒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为己任,确保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芒市公安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67人;在编实有车辆96辆。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7人。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芒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公安局决算总收入8083.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6.44万元,占总收入的97.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6.75万元,占总收入的2.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17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6.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0.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0.72万元。原因分析:主要是公安工作日益繁重,各类安全保卫、出突、维稳工作大量增加,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治安案件与2014年相比大幅度上升,因此造成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比2014年有所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3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70%。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66%。与上年对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29.15万元。原因分析:主要是公安工作日益繁重,各类安全保卫、出突、维稳工作大量增加,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治安案件与2014年相比大幅度上升,因此造成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3万元、维修(护)费4.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案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55万元;

(二)外交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三)国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公共安全支出6852.72万元,主要用于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4030.8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378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32万元。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0.3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9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11万元。3、2040203机关服务支出15.6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是:工资福利支出15.62万元。4、2040204治安管理支出464.6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00.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万元。5、2040205国内安全保卫支出3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6.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5万元。6、2040206刑事侦查支出123.2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63万元。7、2040207经济犯罪侦查支出39.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0.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5万元。8、2040208出入境管理支出19.5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9、2040211禁毒管理支出879.0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858.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80万元。10、2040214反恐怖支出1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11、2040217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280.2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8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58万元。12、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789.0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56.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2.52万元。

(五)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88万元。,主要用于1、2080399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00.0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险缴费200.05万元。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12.1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8.37万元。3、2080801抚恤支出73.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死亡抚恤费73.7万元。

(七)住房保障支出249.41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49.4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249.4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7.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4.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芒市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8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运行维护费65.87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9.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维护社会治安、处突、巡逻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公安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05人,接待费开支1.55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5.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查、考核、督察等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前边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芒市公安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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