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

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浏览量:12273    作者: 日期:2016/8/22
 

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决算数

2015年决算数

合计

82.27

79.3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82.27

79.3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27

79.30

      2)公务用车购置

 

2015年交警大队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也无财政拨款公务接待的经费。交警大队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警车21辆)、警用二轮摩托车33辆,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共79.3万元。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

2015年部门决算,芒市交警大队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9.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因公出国出境”及“接待费”。2014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2.27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5年“三公”经费比2014年减少2.97万元。 “因公出国出境”及“接待费”与2014年相比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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