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本案中江西省某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评价,但该企业对该项目未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该起案例是一起“一案双罚”的案例,既对企业进行处罚,又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处罚,起到了震慑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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