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打造“滇西粮仓”“全国优质米著名产地”,德宏制定三年行动方案!

浏览量:2325    作者: 日期:2023/4/25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宏州推动稻米产业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推动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0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推动稻米产业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聚力热区特色农业建支柱,加快推动德宏州稻米产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把德宏打造成滇西粮仓”“全国优质米著名产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粮食产量和品质,适应消费升级的需要,按照稳粮、优供、增效的总体要求,建立起以品牌为引领、企业为核心、标准化生产为依托、科技为支撑的稻米产业发展体系,促进我州稻米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优质稻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5年,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87万亩以上,产量达到40万吨,单产提高到470公斤,农业产值由2022年的14.4亿元增加至15亿元以上,工业产值达18亿元,三产产值达22亿元,综合产值达55亿元;带动培育种粮大户、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等经营主体150个,带动农户10万户;打造出5个省级基地、10个州级基地、10个县级基地,产业基地化率达到80%以上;新增水稻绿色认证产品8个、有机认证产品2个,绿色有机生产面积达到30万亩。夯实滇西粮仓,打响中国最好吃的有机大米品牌,使德宏成为全国优质米著名产地和重要外销基地。

二、实施六大行动

(一)稻田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着力保护好坝区稻田,努力提升山区半山区稻田质量。到2025年,全州建成高标准农田158.3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以上,全州耕地质量平均每年提高0.1个等级。(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种业振兴行动。聚焦种业提升,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加大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联合研发攻关,解决德宏水稻品种多、乱、杂和主要品种退化问题。支持德宏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开展国家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观测芒市点、云南省首批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德宏库项目。到2025年,收集保存水稻种质资源1000份以上,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水稻新品种2个以上,实现重大种质突破创新。自主选育德优系列常规优质稻品种全州应用20万亩以上,占全州水稻面积23%以上;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全州常规优质稻制种基地3500亩。规范全州杂交稻种子引种、推广、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

(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以规划为引领,按照稳面积、增单产、提效益的发展思路,巩固提升芒市、盈江2个国家级产粮大县和陇川、瑞丽2个省级商品粮基地县地位。着力打造风平镇、遮放镇、弄璋镇、平原镇、太平镇5个省级基地;户撒乡、章凤镇、姐相乡、芒东镇、新城乡、勐养镇、城子镇、旧城镇、轩岗乡、芒市镇10个州级基地;景罕镇、盏西镇、勐卯镇、河西乡、曩宋乡、弄岛镇、江东乡、油松岭乡、勐戛镇、九保乡10个县级基地。开展优质籼稻品种更新种植,在全州水稻生产用种131个,优质稻面积62.5万亩,优质率达72%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种植品种,主要品种聚集至10个以内,优质稻面积提高至65万亩,优质率达76%。到2025年,建成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企业订单基地达20万亩。(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

(四)经营主体培育行动。支持本地企业重组整合,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维护好德宏优质米品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引进一批国内知名、行业领军的国家粮油重点企业落户德宏,发展高端有机产品,打响德宏优质米品牌,培育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5户。推动小众、精品、高端、有机、富硒大米突破发展,推进大米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乡镇村集体大米烘干厂建设,扶持发展10家大米重点品牌企业。成立德宏优质稻米产业联盟,整合优质稻米行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对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成效明显的市场主体,在项目补助、用地保障、金融扶持、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培养壮大一批覆盖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构建企业+农户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大力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发展模式,促进优质稻种植集约化管理,提升组织化程度。(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商务局)

(五)强加工树品牌拓市场行动。严格执行好稻米产业标准体系,推进稻米提档升级、终端制品的延伸和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引导企业开发稻米精深加工特色产品,重点发展优质软米、配方米、营养专用米等产品,探索创新碎米、谷壳、米糠等副产品在酿酒、养殖、医疗药品、保健品、建筑装潢材料等领域的综合利用,提高残米、碎米等再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增值效率。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着力建设要素齐全、产业链条完备的德宏优质米产业园区,推进大米加工向芒市产业园区、盈江产业园区、陇川工业园区等优势产区聚集;支持园区建设加工中心、物流集散中心、综合服务和线上销售平台,到2025年建设优质米产业园区3个,园区年产值达3亿元。抢抓RCEP发展机遇,加强与境外主要水稻产地的协同互动,促进替代种植返销、增加一般贸易配额进口大米进入园区加工升值。挖掘德宏优质稻文化底蕴,讲好德宏贡米故事,构建以遮放贡米”“德宏香软米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为主体的德宏大米品牌体系。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等平台作用,打造一批企业知名品牌大米产品,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大德宏大米的营销力度,按照立足全省、面向全国的营销思路,稳定传统销售模式,创新完善产品精包装、小包装、定制包装等,建立公用商标+企业商标的双商标制,商品包装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总体外观、统一公用品牌标识、统一产品品种名称。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设德宏品牌大米产品特色店等,不断扩大线上销售规模。(牵头单位:州工信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各驻地海关)

(六)强化科技支撑行动。聚焦绿色发展,大力推广粪肥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水稻全程机械化等技术措施,加大绿色有机认证力度;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加稻农收益。聚焦平台建设,建设优质稻育种中心,国家水稻产业体系综合试验站、沪滇科技特派团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和国家中缅水稻两迁害虫监测行动,形成全产业链水稻科技创新体系。聚焦人才支撑,整合、引进稻米高层次人才落户德宏,提升产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强化新型农业职业人才技能和新型稻农素质培训,在种植、管理、收割、加工等各个重要环节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实现产、学、研、推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建立产业工作专班和专家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做好跟踪调度,各牵头单位于每年的12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州农业农村局,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形成全州性工作总结报州委、州政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紧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抓紧研究制定新政策。财政预算的大春资金要增加稻米专项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搭建协作平台、选育种基地建设、新品种的引进筛选、新技术的研发、试验示范、技术集成、人才培养等开支。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投入稻米产业发展,推进省、州、县级稻米产业基地建设、扶持精深加工及品牌宣传等,确保稻米产业稳步发展。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创造优良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德宏稻米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局、州民族宗教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

(三)加强考核督导。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积极对接中央、国家、省级粮食项目落地德宏,有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围绕云南省年度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通报机制,以县市为单位,定期通报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财政局)

 

附件:

1.德宏州2023—2025年稻米产业面积、单产、总产、总产值规划表

2.德宏州2023—2025年水稻基地建设、产品认证计划表

3.德宏州推动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