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德宏州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浏览量:3532    作者: 日期:2022/4/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德宏州按照我省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在全州已实现全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均能免费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印发《关于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得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用的通知》(德发改法规〔2022〕63号),规定进入德宏州内各级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得再向投标人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等费用。

该文件的出台,有效降低投标人费用,节约企业交易成本,增加投标人次率,进一步做到参与投标无门槛,营造了德宏州招投标领域法治化、规范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提升工作初见成效。

文章来源: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