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上午,受市人民政府领导委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郝炜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发行德宏州分行、芒市粮油收储公司等单位,在市发改局会议室召开2019年县级储备粮轮换实行公开竞价交易的专题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为规范地方储备粮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德粮便签86号)精神,需要进一步明确芒市粮油收储公司轮换市级储备粮的交易规程、轮换差价等事项。
会议决定:
一、根据德宏州粮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德粮便签86号),同意芒市粮油收储公司2019年到期轮换的县级储备粮230万公斤稻谷,其中:风平储备库1号仓轮出130万公斤稻谷,法帕粮点2、3号仓轮出100万公斤。轮换粮食按照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要求,通过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二、2019年轮出的县级储粮230万公斤稻谷,参照芒市2019年省级储备粮轮出价格2.20元/公斤确定为挂牌交易价,若出现流拍,第二次竞拍价在第一次起拍价的基础上下降,下降幅度不得超过5%。
三、芒市(县级)储备粮补贴拨补标准及拨补时间:根据省州县各级储备粮补贴标准及往年拨补情况,结合2019年云南省粮食大清查省第二抽查组5月31日通报整改情况,芒市(县级)储备粮的利费补贴、价差亏损全额由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支付,各项补贴标准及拨补时间确定为:1、保管费按年0.14元/公斤(按储备粮总量计算);2、轮换费按0.18元/公斤(按当年实际轮换数量计算);3、利息补贴,按企业全部储备粮库存值与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拨补:4、轮换价差按当年实际轮换数量验收确定的价差弥补;5、保管费、利息补贴按季度计算拨补,轮换费和轮换价差按轮换验收确认的数量和价差每年拨补一次。
四、2019年储备粮轮换未在农发行贷款的130万公斤县级储备粮,参照在农发行贷款贴息政策进行补贴,利息补贴由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支付。
五、2019年县级储备粮轮换实行公开竞价交易,进入“成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具体事务,由芒市粮油收储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操作办理。
参会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郝炜,市发展和改革局方能文、李乐永、岳蕊娟,市财政局杨丽芳,农发行德宏州分行翟保华,市粮油收储公司明振联。
记录人员:郝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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