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付正江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组织市直有关部门与长电新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新能公司)召开加快推进“咖啡光伏+抽水蓄能”一体化发电项目专题会议,会上市发展改革局对“咖啡光伏+抽水蓄能”一体化发电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芒市太阳能资源丰富,把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农业发展优势,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战略和“光伏+农业”“光伏+林业”等复合光伏政策规划。长电新能公司作为三峡集团下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实施新能源项目上具有较强实力和优势,拟实施的“咖啡光伏+抽水蓄能”一体化发电项目(一期500MW“咖啡+光伏”发电项目)已按照德宏州新能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作为芒市2022年可开工储备项目,相关前置选址意见已经办理完成,需要尽快推进后续工作。
会议决定:
一、长电新能公司要尽快启动项目前期可研等相关工作,加强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前期工作务必做实做细,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同时积极开展二期首批500MW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力争在2022年一季度完成申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单位要主动服务,认真做好长电新能公司一期500MW光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为项目落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按照协议约定缴纳保证金事宜,经双方讨论后调整为1000万保证金为一期500MW光伏项目投资保证金,二期以及后续项目比照一期500MW项目投资保证金1000万分期缴纳对应投资保证金。
四、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积极做好2022年光伏项目实施指标申报工作,待省级批准项目实施指标后,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法改﹝2017﹞8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1﹞210号)《德宏州新能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储备2022年内可开工建设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德新能组办﹝2021﹞1号)文件要求,按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新能源项目实施。
参会人员:市人民政府付正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方能文、段轶鑫、朱林,市供电局李俊峰、张明明,长电新能有限责任公司吕天罡、王彦海、雷东、霍英杰。
记录人员:段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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