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诚信社会建设氛围,推动芒市诚信经营环境进一步完善,经研究决定,2021年在芒市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创建目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诚信社会的突出位置,把强化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的重要举措。致力在“十四五”期间,芒市各类商品和服务质量投诉明显减少,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二、创建条件
经营者是消费维权、商品质量和服务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自愿参与创建活动,自觉履行法定责任。自觉聚焦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体现“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主题,在所经营的行业和领域有让消费者放心的好口碑,认真做到“五个放心”。即:
(一)消费安全放心。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履行消费安全保障义务,落实消费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消费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国家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消费者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保障制度,确保安保措施具体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得当。
(二)消费质量放心。全面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有完善商品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下架、退货、停止销售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商品质量;严格执行“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立即自行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及时有效处置质量应急突发事件。
(三)消费价格放心。按公平、合法、诚信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实行明码实价,自觉做到无操纵价格、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变相提压价、强迫高价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消费服务放心。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有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落实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确保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没有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五)消费维权放心。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尽量将消费纠纷和解在源头,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高效调解处理各类消费纠纷。
具体的创建条件见附件1-3.
三、材料上报
(一)上报所需材料:
1.云南省《“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承诺表》纸质表格一式两份(附件9);
2.相关制度(附件4-7)上墙照片一式两份(建议用纸质打印相片)。
(二)上报时间:2021年8月25日前
(三)上报材料地点:到芒市惠民路8号(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三楼。
联系人:陈蝶 联系电话:18988235213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 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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