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4.16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354.17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8.5万元
其中:办公费 11.24 万元,业务费170 万元,工会费 4.84 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2.42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 2741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49 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306.78万元,遗属补助1.67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21530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