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粮食局与发改局合并。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芒政办发[2015]156号”,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2016年粮食局与发改局合并,2016年末发改局有人员87人,在职人员41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工勤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4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凝心聚力,上下一心,奋勇争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3.8亿元,增长10.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81亿元,增长0.1%;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93亿元,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43.9亿元,增长11.2%;进出口总额预计完成4.32亿美元,增长0.4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23851元,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9517元,增长12%;旅游总收入预计完成57亿元,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5以内。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分析谋划,充分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扎实做好发展目标计划。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投资”的总体目标,深入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科学谋划确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形成报告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二是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紧密跟踪全国、全省、全州经济发展形势,深刻分析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情况,及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和方法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三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紧密结合国家、省、州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改革等重点领域入手,全面规划完成了芒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形成19万余字的成果资料,高标准谋划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截至目前,共谋划项目63个,总投资514.9亿元,其中:已完成项目包装26个,总投资255.7亿元。
(二)优化投资管理服务,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一是深入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坚持定期调查分析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分析,稳步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分析报告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二是认真做好服务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重点,结合我市资源特色、产业基础、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情况,坚持“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重点审批”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2016年,共审批项目436个,总投资356.7亿元,备案项目116个,总投资198.47亿元,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优化固定资产投资服务程序。强化便捷、快速、优质的服务意识,积极为基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做好服务。按照省、州、市关于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将灵活性与原则性有机统一,既认真执行项目审批、核准与备案管理制度,又结合芒市实际简化相关手续,既注重“合法合理”,又注重“便民高效”, 做到及时、准确、优质、高效服务。
(三)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
2016年,芒市发改局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敏锐捕捉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方向,认真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共计编制上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68个,总投资8109.4万元。其中:兴边富民专项项目3个,资金722万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项目10个,资金134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项目45个,资金1687.4万元;以工代赈专项项目1个,资金886万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5个,资金1140万元;社会事业项目2个,资金416万元;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1个,资金1500万元;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1个,资金410万元。2016年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我市共争取到项目8个,争取到基金额度3.84亿元。这些项目和资金有效缓解了市财政压力、投资增长乏力的被动发展局面,极大地增强了芒市经济发展后劲。
(四)抓好项目管理实施,推动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稳步实施“四个专项”项目。全力推进“四个专项”项目,确保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其中:推进2015年兴边富民专项项目18个,总投资1065万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项目12个,总投资59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项目2个,总投资586万元;以工代赈专项项目1个,总投资670个。二是加强项目稽察。认真对在建项目进行稽察,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项目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做成民生工程、满意工程,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积极配合中央、省、州开展稽察,上半年,共配合参与上级专项稽察12次,稽察重大建设项目26个,有效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三是强化项目验收。对历年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及时配合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并完善装订项目材料;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全市各部门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五)抓实能源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全力服务好中缅油气管道建设。认真做好辖区内84.78公里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占压清理、补偿等协调保障工作,积极推进中缅油气管道芒市段19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管道安全;扎实推动工业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促进天然气开发利用。二是扎实做好能源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不定期对辖区内33座水电站、中缅输油气管道、芒市天然气支线项目、中石油西南管道德宏输油气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积极配合做好能源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结合我市能源资源优势,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天然气开发利用、新能源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提高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水平,通过调研、洽谈,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一批发展潜力大、后劲强的项目签约芒市。四是扎实推进芒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绿色能源发展,减少薪柴炒制茶叶、烘烤烟叶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消耗,加快燃气替代薪柴推广相关工作,优先在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和农户形成试点,完成对试点企业和村寨的灶具安装改造、通气使用等工作,并以此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出台相关帮扶、优惠政策,切实有效地提升芒市辖区天然气用量。
(六)关心关注民生幸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稳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药物制度盖度、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构建分级治疗体系、全民医保体系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扎实做好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确保价格指数水平控制在3.5%以内;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切实稳定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认真开展市场物价检查,2016年,共出动检查491人次。三是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收费统计,审核统计2015年收费金额共16997.21万元;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到群众咨询和投诉23件,已办结23件,办结率达100%。及时处置价格违法行为,2016年协调办结价格违法2件;协助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共受理价格鉴定案件345件,鉴定金额达616.6万元;四是切实做好粮食工作。围绕维护粮食生产安全、市场价格稳定、军供储备充足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秋粮收购、粮油价格检查、军粮供应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粮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五是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动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房地产销售17.97万平方米,增长51.9%。
(七)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一是抓好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对照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公开公示制度、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抓好廉政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结合部门职责,共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47项,形成了一整套集工作学习要求、上下制约的制度体系,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工作机制;与干部职工签订《不插手工程建设承诺书》、《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时刻提醒干部职工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签订《芒市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共25份、签订《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个人承诺报告书》共16份、签订《芒市“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承诺书》共8 份。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州、市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各阶段工作,截至目前,全体党员完成了学习党章党规,共撰写心得体会36篇,开展讲党课活动6场次,开展专题讨论4场次。
(八)全面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牢固树立一盘棋、一团火思想,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在认真抓好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责任单位职责,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综治维稳、新农村建设、禁毒防艾、计划生育、老干部、妇女儿童、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局整体工作水平;同时较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2015年结余结转资金为6,581,470.11元,本年收入为68,728,714.99元,本年支出为72,194,015.72元,2016年结余结转资金为3,116,169.38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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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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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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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率%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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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率%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率% |
财政拨款 |
非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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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率%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差异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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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5.04 |
7,531.02 |
2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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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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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5.04 |
6,872.87 |
229.63 |
2,085.04 |
5,733.57 |
17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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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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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上年结余为6581470.11元,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68728714.99元,比上年44716000元增加24012714.99元,上升53.7%。其中,2016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57335696.51元,2015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40494000元,比上年增加16841696.51元,上升41.59%,原因为人员工资调增;2016年的其他收入为11393018.48元,2015年的其他收入为4222000元,比上年增加7171018.48元,上升169.85%,原因为拨入中缅输油气管道工作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72194015.72元,比上年43619000元增加28575015.72元,上升65.51%。其中,2016年的基本支出为8493497.9元,2015年的基本支出为9980000元,比上年减少1486502.1元,下降14.89%,原因为人员工资调增,公用经费大幅减少;2016年的项目支出为63700517.82元,2015年的项目支出为33639000元,比上年增加30061517.82元,上升89.39%,原因为财政下拨项目款力度增大,大量支付以前年度项目款。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可列表)。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754.81元,公务用车保有量4,车均运行维护费17188.7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331.93元,比上年增加7422.88元,增幅12.1%,原因为今年粮食局与发改局合并,增加开支。国内接待费23766元,接待人次337,国内接待人均支出70.52元。上年国内接待费24515元,比上年减少749元,减少3.06%。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3)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016年培训费支出10466元,比上年支出9090元增加1376元,增幅15.14元。粮食局与发改局合并,增加开支。
(4)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93497.9元。
1、工资福利支出 3135658.29元
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175180元,津贴补贴1835530元,奖金903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639.29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941496.68元
其中:办公费 491137.41元,手续费72元,水费6375.9元,电费32832.43元,邮电费164164.37元,差旅费235183元,维修(护)费21309.76元,培训费10466元,公务接待费23766元,劳务费104050元,委托业务费364313元,工会经费3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754.81元,其他交通费用117950元,其他263122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6342.93元
其中:离休费199033.5元,退休费2773643.43元,生活补助23740元,奖励金79100元,住房公积金3293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76元。
5、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单位政府采购15笔,预算采购价862.1403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10.8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中山乡小水井兴边富民新村四组通村公路工程 预算采购价140.881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2.238万元;
2.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中山乡小水井兴边富民上户板村民小组通村公路工程 预算采购价12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4.56万元;
3.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芒市象滚塘村老寨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预算采购价37.2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5.6万元;
4.芒市风平镇平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村内道路 预算采购价13.9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98万元;
5.台式电脑、打印机、笔记本电脑 预算采购价3.13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55万元;
6.芒市中山乡小水井村兴边富民上户板小组通公路建设项目监理费 预算采购价3.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9万元;
7.芒市中山乡小水井村兴边富民新村四组通公路建设项目监理费 预算采购价4.2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95万元;
8.芒市中山乡小水井村兴边富民木城坡村民小组公路建设项目监理费 预算采购价11.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98万元;
9.全自动装订机 预算采购价0.9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0.86万元;
10.办公桌 预算采购价0.3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0.328万元;
11.芒市镇宏云新村易地扶贫搬迁红光安置点道路工程 预算采购价163.00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5.95万元;
12.五岔路石板村花桥河及新村村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至允门村场平 预算采购价147.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9.94万元;
13.芒市勐戛镇长洼新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村内道路工程预算采购价53.406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1.96万元;
14.打印机、台式电脑 预算采购价1.2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65万元;
15.芒市风平镇大香树下寨搬迁至拉门易地扶贫搬迁通路工程 预算采购价160.4992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和结余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
2.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
3.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2016年结转结余资金为3,116,169.38元。原因为2016年国开行拨入易地扶贫专项基金项目款7,000,000元,该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所以结余结转资金金额大。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年末部门(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对资产负债具体构成进行分析,可从占比、上下年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或折线图),重点说明主要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1、资产类
固定资产为544.01万元,占资产总量的3.57%,比上年增减49.09%。应收类往来款项628.23万元,比上年增减-0.28%。
2、负债类
应付类往来款459.41万元,比上年增减-11.87%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计算资产负债率,可进行连续年度的对比,分析部门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资产效益管理,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规则规定对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三)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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