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粮食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1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2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8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取自部门决算表CS05表)
(空表也需公开)
注:批复表任务参数、安装流程及提取数据流程,请各单位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财政一体化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点击下载并安装在2015年部门决算软件中。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粮食局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粮油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州、市党委、政府的粮油发展方针、政策,制定粮食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监控市场粮价变化,确保市场粮食价格稳定,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为政府粮食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库存检查工作
根据德宏州粮食局、德宏州粮食局、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局、德宏州财政局、农发行德宏州分行《关于印发德宏州2015年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德粮发﹝201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成立了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和相关股室及市粮油收储公司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清查小组,本着“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1)清仓查库工作共检查库存粮食13430吨(收储公司13354吨,军粮站76吨,),占当日库存粮食的100%。其中:省储备粮晚籼稻10000吨,市级储备粮晚籼稻2500吨;商品周转粮:小麦6吨,晚籼稻923吨,,经认真核对会计账、统计账、账账相符率100%,账实相符率100%。
(2)通过认真检查核对,各库点对所存粮食做到“专人、专仓、专账”管理,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粮食库存实物与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银行资金账实、账账相符,经检查,我市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农发行专户储存、专款使用,没有发生企业拉用粮食收购贷款现象,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库存值与贷款对应吻合。
2、粮食市场监管及流通工作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齐心协力抓好粮食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粮食数据监控工作
(1)、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测。根据《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粮食统计年报、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精心组织、统一领导,2月,开展了2014年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采取抽样调查、重点抽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60户农户、40户城镇居民户和31个国有、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9户餐饮企业的粮油收支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细致深入调查,获得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调查数据,基本摸清了我市粮食供需现状,为做好粮食市场监督和分析,及时提供市场动态信息,给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奠定了基础。
(2)、积极配合德宏州粮食局,开展乡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根据德宏州粮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准确摸清乡村居民户存粮水平和结构,切实提高全省粮食供需形势研判能力,更好地满足粮食宏观调控需要,我市于5月1日、2日开展了此项工作,对乡村居民60户粮情固定调查点的家庭基本情况、粮食产量、出售量、期末库存进行调查。
4、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
认真对照省州关于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考评实施办法,始终把粮食生产和粮仓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议程来抓,主要从以下方面来完成好该项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切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加大农业投入、确保粮食生产;确保军需民食、市场基本稳定和粮油质量安全;打造粮安工程;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粮食产业化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芒市粮食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第二部分 芒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芒市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粮食局决算总收入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8万元,占总收入的90.99%;其他收入40.2万元,占总收入的9.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万元,占总支出的78.48%;项目支出94.4万元,占总支出的21.5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97.44万元(其中:农户科学储粮工程63.43万元;电网改造工程25万元;粮安工程5万元;购买办公设备0.99万元)比上年增加27.44万元增3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电网改造工程2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2.5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49.1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
(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6.6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粮食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历年欠公车运行维护费未结账,在2015年付款所以2015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粮食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6.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油检查、统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粮食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1人,接待费开支0.2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下乡、检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前边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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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92-221530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