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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发展大局,强化战略谋划。一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及时启动芒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起草上报市政府印发了《芒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同时,为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信息媒体平台发布芒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金点子”征集公告,并从2019年7月10日-8月10日对公告进行播报。截至目前,已在全市各主要部门征集了关于希望纳入国家、省、州“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十四五”规划研究课题材料清单,并召开了由市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二是与和君咨询合作开展了《芒市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全面分析定位芒市中长期产业思路目标和定位;三是配合做好“两江”流域规划的修改和项目收集工作。对《云南瑞丽江—大盈江流域综合开发规划(2018-2035年)》提出修改意见,梳理收集芒市住建局、环保局、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教育局、卫计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公安局、民宗局、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15家单位上报的113个项目,总投资:1244亿元。
2、坚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促投资稳增长
一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性资金。2019年共向上申报项目14个,总投资1603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579万元。一是投资口共5个,共争取到项目5个,总投资1865万元。二是认真完成前期经费申报工作。共争取到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600万元,涉及项目11个。三是认真做好PPP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工作。经核查后2019年符合入库条件项目共5个,总投资298517.86万元。
3、扎实开展美丽县城创建工作
我局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结合建成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城融合、文化特色、品质提升等方面的短板,充分与芒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成果相结合,编制印发了《芒市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标对表梳理出2019-2021年需建设的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48.9亿元,其中,“干净”类项目17个,总投资17.5亿元;“宜居”类项目17个,总投资27.7亿元;“特色”类项目6个,总投资3.7亿元。截止2019年9月已开工项目8个,完成投资3.46亿元。
4、抓实能源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为抓好抓实能源工作,促进能源产业的发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总要求,全面履行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检查项目百分之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在汛期前后完成辖区内全部在建水电工程及部分运行电站防汛安全检查。认真履行河湖长制职责。对责任河道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有针对性治理的工作方案。
5、关注民生民意,加快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民生幸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强化价格监测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启动和实施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各项应急工作,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强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商品价格的重点监测,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规范收费秩序,维护民生价格权益及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取消和变更收费项目。
6、抓实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忠诚可靠 守纪作为”专题教育活动。扎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以创新思维推进“互联网+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推广使用“云岭先锋APP”,创新网上活动方式,打破党建工作时空限制,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形式,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和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推动“互联网+”智慧党建平台无缝对接基层党建工作各个传统领域,确保党员队伍分析、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常态规范、精准落地。
7、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精神文明建设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我局2019年工作计划,与其它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党组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写进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确定每年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和情况分析。选好配强宣传员,用好主流宣传阵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认真组织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5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3.7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2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5.96万元,增加710.12万元,上升43.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4.87万元,增加728.9万元,上升44.86%;其他收入21.1万元,减少18.78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4.86%的原因为今年拨入以前年度的农村公路、扶少、兴边等项目的工程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89.03%的原因为上级下拨款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45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25万元,占总支出的29.47%;项目支出1733.62万元,占总支出的70.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8.32万元,增加819.56万元,上升50.02%。其中:基本支出769.37万元,减少45.12万元,下降5.86%,项目支出868.95万元,增加864.67万元,上升99.5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86%原因为严格控制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9.51%的原因为今年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重要一年,大量支付以前年度的农村公路、扶少、兴边等项目工程款。总的也就导致了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50.0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4.2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日常支出769.37万元,减少45.12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86%原因为严格控制工资福利、办公耗材、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3.6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项目支出868.95万元增加99.51%,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重要一年,大量支付以前年度的农村公路、扶少、兴边等项目工程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芒财预〔2019〕001号b475收回存量资金安排经费西山弄丙跌撒道路 10.00 万元
2、芒财预〔2019〕001号b3282010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6.56万元
3、芒财预〔2019〕336号a52014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33.43 万元
4、芒财预〔2019〕336号a72016年农村公路石板至普公公路 293.22万元
5、芒财预〔2019〕336号a6中山小水井木城坡水毁修复建设 185.49万元
6、芒财预〔2019〕336号a42012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109.37 万元
7、芒财建〔2019〕001号a562017年特色小镇创建资金专项用于特色小镇(芒市咖啡小镇)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 0.42 万元
8、芒财建〔2019〕001号a572017年特色小镇创建资金专项用于特色小镇(芒市航空小镇)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 1.37 万元
9、芒财建〔2019〕008号c272016年农村公路石板村至普公公路 118.00 万元
10、芒财建﹝2019﹞067号2014年省级水利专项五岔路饮水工程 53.65万元
11、芒财建〔2019〕008号c332015年易地风平芒别南改新村 87.23万元
12、芒财建〔2019〕008号c642011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轩岗乡安和新村易地扶贫搬迁) 31.95 万元
13、芒财预〔2019〕244号用市级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安排用于风平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80.00 万元
14、芒财企〔2019〕010号下达“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芒市粮食收储公司) 80.00 万元
15、芒财建﹝2019﹞068号风平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0.01万元
16、芒财建〔2019〕066号2019年第一批州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资金专项用于2019年芒市粮油收储公司风平粮点维护改造 10.00万元
17、芒财企〔2019〕012号下达2017年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芒市粮油收储公司) 70.00万元
18、芒财建〔2019〕008号c312014年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5.00万元
19、芒财建〔2019〕008号c262016年兴边富民项目 119.47 万元
20、芒财建〔2019〕008号c342013年兴边富民项目 32.74 万元
21、芒财建〔2019〕008号c292015年兴边富民项目 74.33 万元
22、芒财建〔2019〕008号c302014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75.22 万元
23、芒财建〔2019〕008号c322013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61.75 万元
24、芒财建〔2019〕008号c98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50.38 万元
25、芒财建〔2019〕008号c282014年兴边富民项目 144.02万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5.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6%。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4.87万元增加760.84万元,上升46.82%,主要原因分析加大对项目款的拨付,进一步做好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
3.城乡社区支出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航空小镇及咖啡小镇的前期经费;
4.农林水(类)支出23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2014年省级水利专项五岔路饮水工程、2016年农村公路石板至普公公路及易地搬迁项目;
5.住房保障(类)支出3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粮食部门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和风平粮食仓库项目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2014年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
8.其他支出55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9%。主要用于兴边富民、扶持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等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3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际运行只有1辆,待报废状态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92万元,下降8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万元,下降5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28.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际运行只有1辆,待报废状态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公务接待并收取伙食费导致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占65.84%;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占34.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1辆公务用车处于待报废状态。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局与粮食局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进度、粮食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8万元,比2018年度184.57万元减少23.89万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单位办公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41万元,咨询费0.72万元,手续费0.0037万元,水费0.64万元,邮电费11.75万元,差旅费18.54万元,培训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劳务费3.43万元,委托业务费24.13万元,福利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9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2785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08.29万元,固定资产366.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186.19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25.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4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98.3平方米,账面原值51.8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6.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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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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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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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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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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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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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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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7855.69 |
10408.29 |
366.57 |
237.12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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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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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6.19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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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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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5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拨款。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各项支出。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项目支出:指单位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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