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6号)精神和《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发[2019]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第三条 中共芒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财经委办)设在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财经委办有关工作,接受市委财经委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二)财务管理股
(三)综合计划股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芒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农村经济发展股(以工代赈办公室)
(六)地区发展股(兴边富民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西部开发办公室)
(七)社会发展股
(八)基础产业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九)能源管理股
(十)物价管理股(价格认定中心)
(十一)粮食综合股
(十二)物资储备股
第五条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2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分别为局长1名(正科级,兼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副局长4名(副科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中共芒市委党校大楼九、十楼)
办公时间:08:00--12:00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692--2215316
负责人:董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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