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8465    作者: 日期:2019/10/12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0301000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发展大局,强化战略谋划

1深入研判扎实做好发展目标计划。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投资”的总体目标,深入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科学谋划确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形成报告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2)咬住目标,全力抓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去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在全市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充分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紧密跟踪全国、全省、全州经济发展形势,深刻分析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情况,及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和方法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3)聚焦全局,充分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为依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原则,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芒市内外环境变化,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芒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规划纲要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为编制“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

2.优化投资管理服务,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结合发改局管好项目投资,促进固投增长职责,着力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入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坚持每月定期调查分析,认真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稳步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拿出解决措施,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二是认真做好服务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重点,结合我市资源特色、产业基础、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情况,坚持“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重点审批”的工作思路,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质提效。积极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努力提高办结效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形象不断提升。三是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3.坚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促投资稳增长                           

1)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性资金。2019年共向上申报项目20个,总投资32503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1973万元。一是扶少项目共4个,总投资1193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1073万元。二是政法基础项目2个,总投资795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56万元。三是社会口项目1个,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四是兴边富民项目1个,总投资1215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94万元。五是基础口项目4个,总投资103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150万元。六是农经口项目5个,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100万元。

(2)2019年项目储备情况(2018-2023年项目储备).我市共储备项目963个(含州直项目108个,市直项目855个),总投资额5834.7亿元。其中:2018年在建项目95项,总投资额92.8亿元;2018-2020年近期策划项目599,总投资额5032.2亿元;2021-2022年中期策划项目170项,总投资额257.2亿元;2023年以后远期策划项目99项,总投资额452.5亿元。

(3)补短板、增动力项目.补短板、增动力工作中,芒市共梳理项目48个,总投资603.07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10.28亿元,2019-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208.32亿元,2021-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14.97亿元。

(4)认真完成前期经费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共争取到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750万元,涉及项目9个。

(5)认真做好PPP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工作。2018年符合入库条件项目共5个,总投资298517.86万元。

4.加强项目管理,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牵头项目主管部门,建立投资项目管理档案,对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规范建设程序,抓好工程质量,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项目尽快实施。

5.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助力脱贫摘帽

 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牵头编制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挂钩点弄丙村脱贫攻坚工作。

6.抓实能源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以能源企业建设项目业主自检自查、能源主管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牵头组织综合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以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治理的安全隐患和危害点等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和检查。对责任河道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有针对性治理的工作方案。同时,列出清单,把问题找准,明确河长制重点工作,引导河段沿线单位和居民积极作为,对发现的问题共同处理落实到位,尤其是三台山境内堰塞河段水葫芦成片和垃圾的问题,积极向上争取列入河道治理资金,以获得上级的支持。

7.关注民生民意,加快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民生幸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结合发改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确保价格指数水平控制在3.5%以内;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切实稳定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认真开展市场物价检查,对超市、景区、交通等共出动检查176人次积极配合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不定期到各景区景点开展明码标价检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行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不断强化。保护生态环境为重心,标本兼治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有效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8.抓实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等基本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作风建设具体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责任体系,拧紧责任螺丝,强化痕迹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认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人典型案件为镜鉴,使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六项纪律”为标尺,促进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个责任”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实现责任具体化,履职流程化,流程痕迹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4.87万元,占总收入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1万元,占总收入的1.28%。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2334.57万元减少688.61万元,2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8.09万元,减少493.22万元,23.29%;其他收入216.48万元,减少195.38万元,90.25%,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导致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37万元,占总支出的46.96%;项目支出868.95万元,占总支出的53.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2410.67万元,减少772.35万元,32.04%。其中:基本支出746.39万元,增加22.98万元,3.08%,项目支出1664.28万元,减少795.33万元,47.79%,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项目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人员工资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37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日常支出746.39万元增加3.08%,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8.9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项目支出1664.28万元减少47.79%,主要原因分析单位项目减少,收入和支出也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芒市航空小镇前期经费50万元;芒市咖啡小镇前期经费109.85万元;2014年农村公路三台山帮弄至允欠公路77万元;2016年农村公路石板至普公公路5万元;2014年易地搬迁五岔路中田兴村弯丹30万元;2015年易地搬迁风平芒别新村18万元;2015年农村公路中山小水井至护板公路5万元;2014年轩岗乡团坡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10.5万元;风平粮食仓库建设项目100万元;2013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16万元;2014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35万元;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5万元;2014年兴边富民项目124万元;2015年兴边富民项目55万元;2016年兴边富民项目141.7万元;河道综合治理前期工作经费8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3.99万元减少26.94%,主要原因分析单位项目减少,收入和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

3.城乡社区支出15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主要用于航空小镇及咖啡小镇的前期经费;

4.农林水(类)支出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2014年农村公路三台山帮弄至允欠公路、2016年农村公路石板至普公公路及易地搬迁项目

5.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中山小水井至护板公路;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主要用于轩岗乡团坡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

7.住房保障(类)支出3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3%。主要用于粮食部门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和风平粮食仓库项目支出;

9、其他支出4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3%。主要用于兴边富民、扶持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等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1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9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但未购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72万元,增长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14.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期间,检查项目、到挂钩点开展工作次数较多,物价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万元,占77.27%;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占22.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1辆公务用车处于待报废状态。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局与粮食局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进度、粮食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57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度195.76万元减少5.72%,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单位办公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37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手续费0.0037万元,水费0.7万元,邮电费7.4万元,差旅费26.27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劳务费9.93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5.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223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43.78万元,固定资产375.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540.78万元,无形资产110.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21833.18万元增加397.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4万元,把土地110万元从固定资产中调整到无形资产中。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257.92平方米,账面原值51.8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4.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230.27 

8243.78 

375.68 

237.12 

48.33 

 

90.23 

 

13540.78 

1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

     无

  六、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0301111


 [附件: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10110506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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