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量:1575    作者: 日期:2024/2/27


2023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芒市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重点工作,立足芒市实际,始终将法治税务建设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健全税收法治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印发《芒市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4本、《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32本,利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部门例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税务干部集中学习共计20余次。其中党委会学习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学习5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费收入。与芒市财政局建立按月召开联席会议机制。每月通报上月税费执行情况,研判当月税收经济形势。强化信息管税,实现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风险监控分析应对,不断提升税收的管理质效。

2.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285个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电子税务局实现37个税(费)种在线申报。98个共有办税事项由“两次办”“联合办”变为“一次办”, 34个关联事项实行“串联办”,落实各项制度,开通民语咨询通道、民语专窗,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云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发送各类精准推送信息317000余条,线上解答6740余人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落实税费法律法规制度,配合推进增值税、消费税等现行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积极为增值税、消费税立法建言献策;配合落实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抓好税收制度落实。做好城建税、契税、印花税等新立法的税种政策管理工作,助力构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2023年修订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芒税发〔2023〕52号),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会议报告制度、会议审批制度、大事、要事上报制度等。

2.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职责。全年共组织召开党委会31次、局长办公会6次、局务会3次、各类领导小组会议44次、局领导专题会8次、专题会议12次,每次会议均形成纪要,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落实落地。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推行“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税务局发布的《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更新维护责任表》,按季报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台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从执法亮证、文书送达、税务约谈、税务检查等多方面进行规范。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聘请长期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性对照自查。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检查长效机制、行政处罚自查长效机制和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通过按月开展双重扫描,建立检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将首违不罚和税务执法案卷评查纳入2023年绩效指标,督促各分局举一反三提高执法质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严格执行政务值班制度。始终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局领导带班,不断修改完善规范政务值班工作,做好节假日及工作日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值班值守,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保证芒市税务局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重大事项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时间节点。

3.加强舆情的管控。针对特定时间段的重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各时间段的宣传重点,加强涉税新闻报道和舆情风险防范工作。

4.强化应急管理。制定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数电票”上线推广工作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市局领导按月轮流担任值班领导,设置领导值班标识和AB角制度,严格做好值班签到,处理好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接受纳税人咨询或投诉、负责部门间协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结合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工作,坚持纳税人需求导向,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解决涉税费争议问题,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运用到纳税服务中。

1.依托“税费集约处理中心”和“税费预处理中心”团队优势,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普法宣传、矛盾争议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统筹公职律师2名和外聘律师1名,抽调税政、征管、社非、法制、风险等部门业务骨干10名,组建“税费争议调解专家团队”“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及时响应并解决税费争议事项。

2.健全完善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收集响应反馈机制、服务投诉机制、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借助本单位公职律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力量,建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制发税费争议解决工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处置应急事件。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税费矛盾争议,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确保一般税费争议在本地有效化解。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规范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出台制定《芒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芒税办发〔2023〕25号),确保芒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优质、高效、有序开展。

2.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于市局党委的重要决定、决议,市局的重点工作,及时跟踪问效,2023年发出督办通知13份,办结次数13次。

3.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受理12345热线2023年办件22件,云南省信访系统2023年办件3件,办理各类来信来函18次。

4.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建议,2023年市局党委接受纪检监察3次。

5.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芒市税务局2023年度督察审计工作计划》,组成督察组,开展税收执法专项督察项目3个;严格税收执法责任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持续做好“一部手机办税费”推广及业务运维工作;做好区块链电子发票上链管理,截至12月31日,2023年上链497户,共计开票17.63万份,累计开票金额6.68亿元。

2.强化电子征管档案的应用,对所有涉及事项进行对应部门分配,对实际业务进行现场指导操作。按月或按季推送建档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建档的及时提醒。

3.积极主动向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和公告解读,对企业做好“预先服、随票服、网格服”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7976户纳税人上线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数量50.45万份,开票金额达150.47亿元。按照省局关于两车业务试点工作安排,成功试点上线1户使用数电票开具两车业务纳税人。

4.成立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将智能便捷的人工互动融入税费服务全过程,通过辅导纳税人关注并绑定微信公众号和安装APP的方式,实现系统在征期内自动向纳税人发送未申报提示提醒,进一步引导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

5.积极开展定期定额智能核定准备工作,通过岗责配置、做好纳税人智能核定清册核对工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3年芒市税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2023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1次,集中学法2次。

二、工作亮点

(一)芒市税务局获得2023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干部方丽华获得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二)获得芒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

(三)获得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仍停留在完成基础理论学习层面,学习宣传贯彻形式单一,成果转化不够显著。

(二)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治任务过程中,由于新政策新制度公布时间与施行时间存在差异,政策滞后导致纳税人在新政策公布后需对之前的涉税事项进行整改,容易引起纳税人的不满情绪,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三)对于组织收入工作中的税收预测体系运用还不够熟练,预测的精准度有待提高,对于不确定性税源收入的宏观把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税收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文书制作不规范、询问调查笔录不规范、案卷归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还是有发生。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责主业定位,持续增强深化组织收入目标不放松,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计划性,有力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主动科学研判税收收入的形势,挖掘好税源潜力,加强重点税源的管控,不断提升组织收入工作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扎实开展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继续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贯穿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始终,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好。

(三)持续开展“三项制度”工作,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将“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穿于税务法制建设全过程,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深化落实。

(四)着力于增强规范性和统一性,推进精确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精确执法,培养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督促指导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落实,做好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与管理,在税务执法中让纳税人缴费人既感觉到力度,又感觉到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运用和监督作用;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行使,减少税务人员执法随意性。畅通税务行政复议渠道,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税收征纳矛盾及其败诉风险,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六)加强以数治税,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按时按质,稳步推广数电票上线工作,持续开展云南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云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推广运用,因地制宜搭建本级集约处理中心,以实体化运作的方式实现人员集中、功能集约、“管服”集合、效果集成、优势集聚,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主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四级办税服务体系,切实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品质,初步构建起与税收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税费征管服务新格局。

(七)坚持依法治税,矛盾“集成化调解”着眼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集中力量将税费争议纠纷划分为简单争议、一般争议、复杂争议三个等级,持续优化三级矛盾化解机制,确保争议纠纷精准划分,问题矛盾及时化解。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濮玉蕊,电话:0692-212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