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芒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暨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等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认真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芒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职能的突破口,细化措施,精心落实,“放”出活力,“管”住风险,“服”务用心,用税务权力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让纳税人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与实惠。
(一)“放”出活力。第一时间将国务院和总局出台的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传达部署到涉税审批责任部门,对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做到该减的减,该放的放。积极规范表证单书,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门户网站等媒介开设“税宣月”专栏,晒出权责家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真正实现减掉的是权力,释放的是红利,收获的是民心和发展。
(二)“管”住风险。针对简政放权后的管理薄弱环节,税源管理部门同办税大厅共同做好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的无缝衔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申报、登记备案、优惠减免等涉税业务进行监控预警,对发现的风险疑点,建立起分析、应对、反馈、整改、提高一体化管理机制,自国、地税体制改革以来,应对完成120条相关风险指标。同时,重点围绕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和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执法督察、“回头看”,全面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服”务用心。通过召开“问需求 优服务”座谈会等实地走访的形式,收集纳税人代表反映的机构改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听取纳税人对近期税制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纳税人需求优化服务,对纳税人提出的16个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其中现场解决11个。并结合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以“优服务”为落脚点,结合芒市实际,大力推行网上办税为主,代征和自助终端办税为辅,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集取号分流、预约服务、咨询辅导、全流程指引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预处理区,印制办税指南、办税流程二维码、表证单书填制指南,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导税指引服务,切实解决了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来回跑的现象,并把最优势的人力资源用在行政审批的一线岗位上,以架起便民办税“高速路”,让纳税人尽享办税便利。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8年,芒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和规定,切实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税收中心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岗位人员工作技能。强化保密审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公开工作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芒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全年政策重点和社会民生焦点、办税流程变更等热点事项,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内容涵盖机构人事、税收政策、涉税公告、欠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不断拓展公开的平台和渠道,采用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以德宏税务网站、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税收栏目、政务信息报送平台、QQ群、微信、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纳税人学堂、广播、报刊、宣传活动等平台为主,以印发税务公告、办事指南、办事卡、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和通知单、税收管理员入户辅导等形式为辅,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做到对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芒市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其中:政策文件12条,公告3条,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4条,非正常户公开6条,欠税公告3条,定期定额户公告6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88条(包括行政许可数据151条,行政处罚数据1064条),“放管服”信息12条,信息简报78条,其他10条。同时,公布办税热线和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服务,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芒市税务局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芒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4.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诉讼情况。2018年,芒市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为规范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并公布)的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四季度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委员主任和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副主任、副组长为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切实加强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8年,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部署,原芒市国家税务局、原芒市地方税务局已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芒市税务局在改革期间,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为2018年度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内部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自觉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严格为规范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外部通过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就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涉农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宣传和解释,解答了纳税人的疑问,增强了纳税人法治观念,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取得了良好社会评价。2018年度芒市税务局共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0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0件。
四、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
为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对成立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有1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芒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申报纳税及缴款期限的规定》(芒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继续执行,并于2018年7月20日进行了公告。
五、进一步清理规范和简化各类证明材料
芒市税务局对清理规范和简化各类证明材料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对全局各部门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根据省级指导目录库,要求全局各部门全面自查、逐项梳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严格遵照通知要求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凡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一律取消;凡能通过网络核验,或能够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内部征询意见等方式获取,或能够自行查证、查询、征询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凡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代替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通过基本证明或法定证件可以证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并打印的信息材料应作为办理依据。审批单位能通过事后核查监管的,应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对保留的证明材料组织合理性调查论证,需要修改法律法规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修订”进行清理,并切实遵循“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原则,填报了德宏州证明材料清理表。芒市税务局共涉及级指导目录库260-282项事项,通过自查对照核实,均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或核查等方式提供或可实现申请人承诺方式提供,清理意见均为清理。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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