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问题,项目覆盖三台山乡出冬瓜、邦外和允欠三个村委会的部分耕地和林地,涉及6个村民小组297户2145人,种植有约6000亩澳洲坚果,3500亩玉米,1300亩甘蔗,1050亩茶叶,还有200余亩田、部分芒果、砂糖橘、西番莲等水果的灌溉用水,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增加群众收入,进而提高项目区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预算资金安排743.57万元。实际支出743.57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1.建筑工程,新建取水坝2座、沉沙池2座、高位水池2个、分水池9个、20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备房1间,修复水池1个。2.管道工程,铺设管道17858m。3.设备工程,安装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附属工程建设。
二、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70分,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绩效管理不规范
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人民政府三台山乡大岗河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存在申报的绩效目标与决算报表中的绩效目标不一致的情况。
建议: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人民政府规范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建立“申报-执行-决算"一致性审核机制,在决算编制阶段,必须对照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逐项核对。如出现偏差,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履行调整报批程序,杜绝擅自变更。严格执行绩效目标调整程序,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整需说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不得因管理不善随意调整。
(二)项目资金到位不及时
三台山乡大岗河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预算资金790.00万元,项目期及时到位资金743.57万元。到位及时率94.12%。
建议:财政部门及时统筹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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