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浏览量:1199    作者: 日期:2025/8/21

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单位:

现将《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德财会〔2025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芒市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会计股。

 [附件: 芒财函〔2025〕169号 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附件1:德财会〔2025〕15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 芒财函〔2025〕169号 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附件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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