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993    作者: 日期: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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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2.负责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推进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3.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对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接待方案,负责来芒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领导以及因工作关系到芒市调研、指导工作的副处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四机关(含纪委监委)派出赴芒市开展专项工作的工作组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四机关(含纪委监委)邀请到芒市考察指导工作的国内外客人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友邻县市、友好城市和市四机关邀请到芒市指导工作的老领导、专家学者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外来投资和经济合作团体赴芒市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邀请的大型采访团的服务接待工作;承办商务、民族节庆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工作。

5.按规定制定市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管理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

6.按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7.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住房项目的审核、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市级领导周转房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市机关行政办公区和环境保障工作。

9.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1.负责制定涉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芒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参与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机关财务核算管理股、资产房地产管理与监督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服务保障股、接待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3.坚持学思践悟,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4.围绕中心谋发展,深入推进机关事务工作

(1)资产房地产管理与监督规范有序。

(2)财务管理严谨规范。

(3)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有序。

(4)公务接待活动高效务实。

(5)公共机构节能稳步推进。

(6)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持续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31辆(其中含融资租赁新能源汽车5),空编9辆,空编原因:车辆老化严重,处置后未得到及时更新购置。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9346244.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46244.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

与上年8707096.02元对比增加639148.05元,增长7.34%,主要原因:职工住房公积金比率提高及新增加新能源汽车租赁费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8346244.07,其中:本年收入8346244.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46244.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7707096.02元对比增加639148.05元,增长8.29%,主要原因:职工住房公积金比率提高及新增加新能源汽车租赁费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46244.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46244.07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244.07元,与上年2907096.02元对比增加239148.05元,增长8.23%,主要原因:职工住房公积金比率提高。项目支出5200000元,与上年4800000元对比增加400000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新增加新能源汽车租赁费用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7439786.0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5343.04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9.55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及临聘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3684.93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49.19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0951.28,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146244.0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9051.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6692.08元,包括办公费210700元、水费35000元、电15000元、工会经费35992.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00元,包括生活补助60000元、奖励金10500

项目支出520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元;办公设备购置200000元;基础设施购置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办公费312200元、邮电费50000元、物业管理费600000元、差旅费8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元、租赁费1500000元、租赁费190000元、公务接待费887800元、劳务费360000元、福利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60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606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7800元,较上年1740000元减少522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87800元,较上年840000元增加47800元,增长5.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30次,共计接待6000人次。

增加原因:含着往年未支付接待费的累计部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元,较上年900000元减少100000元,下降1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元,较上年900000元减少100000元,下降11.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减少原因:三公经费总体缩减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202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6170687.05(原值),其中,流动资产697136.12元,固定资产5440550.93(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000(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6378134.79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447.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2136.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884037.55元;报废报损拍卖资产3项,账面原值884037.5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016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200111

[附件: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2604470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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