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芒市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调整背景
一是法律法规有要求。根据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当前市级财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应当进行调整。
二是收入有所变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在取得林业产权经营权出让收入及获批建设用地需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基础上,至10月底已完成全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受社会投资信心不足,以及缺少土地指标无法及时报批等因素影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比去年同期水平下降明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决策部署,上级下达更多债券转贷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化解债务和项目建设,债券转贷收入相比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二、202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全年收支目标和预算执行中财力变化及支出需求情况,建议一般公共预算作如下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调整为388,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000万元(以下增减情况与年初比较),其中,市本级可用财力减少19,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000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000万元,减少4,00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4,000万元,增加18,00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取得林业产权经营权出让收入31,684万元及获批建设用地需缴纳耕地开垦费10,020万元。
(2)返还性收入13,559万元,增加600万元。其中超基数返还省级税收收入增加600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6,558万元,减少30,553万元,主要是调减年初预期财力增加部分。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00万元,增加5,000万元,其中下达国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06万元。
(5)根据2023年终决算批复,上年结余为10,554万元,减少47万元。
(6)调入资金2,000万元,减少13,500万元。主要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000万元。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万元。
(8)债务转贷收入35,000万元,增加15,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用于支持本级化解债务及项目建设15,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财力收入预算减少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调整为388,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2,680万元,减少14,3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820万元,增加3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00万元。
3.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上述预算收支调整方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00万元,返还性收入13,5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6,5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00万元,上年结余10,554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500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合计388,000万元。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68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8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合计388,000万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力调整为202,519万元,增加18,358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43,246万元,减少35,400万元,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0,000万元,增加16,500万元(含超长期特别国债13,1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273万元,增加5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000万元,增加36,7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02,519万元,增加18,358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支出59,096万元,减少20,239万元,基金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0,000万元,增加16,50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36,700万元,增加36,7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3万元,减少1,103万元,基金调出减少13,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5,620万元。
3.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24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2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000万元,收入财力合计202,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7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5,620万元,支出合计202,51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预算调整事项。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本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无预算调整事项。
(五)“三保”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报市人大“三保”预算安排支出185,48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8,274万元,“保工资”支出138,247万元,“保运转”支出8,967万元。经上级财政审核,结合芒市实际“三保”支出执行情况,调整“三保”支出预算数为161,4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07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8,7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558万元,“保工资”128,4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847万元;“保运转”4,3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667万元。具体情况为:一是“保基本民生”支出调减9,558万元,主要是调减截至目前实际下达指标与预算数存在差距的保基本民生支出;二是“保工资”调减9,847万元,结合实际支出情况调整为128,400万元;三是“保运转”调减4,667万元,根据后期“保运转”支出实际需求,结合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保运转”支出4,667万元。
三、完成全年收支预算调整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征管,努力完成预算调整目标任务
围绕财政年度预算调整收入目标,锁定目标,倒排时间,先易后难,逐个破解,切实抓好最后一个多月的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最大化。一是全力抓好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和预测,强化税源管控,实现优管促收、堵漏增收,实现地方税收收入5亿元;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对全市资产资源情况做到应盘尽盘、应缴尽缴,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聚集,力争实现非税收入5.4亿元以上;三是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制定方案并在年内分批次完成供地工作,争取实现土地出让收入3.5亿元;四是加快市属国有企业原北汽公司厂房、原亚豪木业资产、户育小区等资产盘活工作,宜售则售、宜租则租,确保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目标0.2亿元。
(二)健全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支出管控
深入贯彻落实《德宏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实施方案》,长期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推进节约型财政建设。一是市直各预算单位的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暂缓因公出国(境)活动;二是加强对存量临聘人员管理,停止对增加临聘人员的审批,压减边境管控值守力量减轻地方财政负担;三是严控资产购置支出,加强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暂缓更新一般公务用车。从严管控设备购置经费,推行公务仓管理机制,相互调剂办公设备,更好地发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效能。
(三)提前统筹谋划,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统筹兼顾,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一是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盘活资产资源力度,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努力实现全年债务化解目标;二是提前3月以上对可能存在偿债逾期风险情况进行预警提示,在立足自身筹措化债资金前提下,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事件;三是严控隐性债务增量,除按规定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举借债务,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四是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落实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绩效管理,保障专债资金还本付息来源稳定可靠,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此件对外公开)
[附件: 芒市202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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