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财政局2023年度财务监督检查情况公示

浏览量:4690    作者: 日期:2023/11/3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芒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于2023913日至922日对芒市13个乡镇(含街道、农场,下同)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存量资金盘活(“小金库”检查)20227月份以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20227月至20238月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延伸检查等情况。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项目落实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一、通过抽查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发现问题

(一)盘活存量资金方面。

各乡镇未及时上缴2021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651,442.36元,其中:其他预算结转结余资金505,679.34元,往来款145,763.02元。

此行为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文件的规定。

涉及乡镇:除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外,其余乡镇均涉及。

(二)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经检查,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会计凭证审批不全,报账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完工验收项目未进行资产移交;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未全面公示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工作进度等信息资料;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未收集装档;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综合使用率较低等问题。

以上行为不符合《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芒市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涉及乡镇: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芒市西山乡人民政府、芒市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芒市五岔路乡人民政府、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芒市遮放镇人民政府、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

(三)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经检查,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会计凭证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如《原始单据报销审批单》粘贴和领导审批日期与发票开票日期不符合逻辑、无粘贴内容、部分粘贴内容表述错误,原始发票普遍经手人未签字,执勤签到册附不全等问题。

以上行为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涉及乡镇: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芒市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芒市芒市镇人民政府、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方面。

存在采购项目备案资料不规范问题。如资格要求中未对新成立企业的社保做出说明;评分未细化量化;合同签订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进行公告;磋商文件中收取保证金仅要求支持转账方式,不支持其他现金方式;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影像录音资料等。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6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14条的相关规定。

涉及乡镇:除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外,其余乡镇均涉及。

、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责成各乡镇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预算单位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芒政办发〔201571)的要求,及时上缴存量资金651,442.36其中:上缴国库:383,135.78元;上缴市疾控中心268,306.58元。

二)责成各乡镇根据《芒市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芒财发202344号)的相关要求,完善资金支付凭证在实施地点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进行项目公示加大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在年内实施完成验收,并及时兑付资金。

(三)责成各乡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资料。

(四)责成各乡镇于20231115日前完成以上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含整改佐证材料复印件)报芒市财政局绩效监督股。

 

 

                                        芒市财政局

                                                            202311月3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