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000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
5.落实药、医用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
6.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完成与芒市卫健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参保征缴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强力推进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严格执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城镇职工:2022年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0100人,基金征收64144500元。门诊慢特病享受23600人次支出7944200元,住院享受7300人次支出46527100元。城乡居民:2022年,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3600人,参保率达98%,基金征收319567500元。门诊享受1138200人次,支出23305400元,门诊慢特病享受54400人次,支出18993200元,住院享受66600人次,支出190003400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强化政策宣传、属性标识、动态管理、适时监测,一是坚持参保扩面,确保应保尽保。与民政、卫健、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残联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协调机制,每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困、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等特殊重点人员信息进行“定期推送、数据交换”,实施动态管理、动态调整。截至10月底,我市35200低收入人口全部参加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二是夯实救助托底,确保应享尽享。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进一步做好我市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工作。截至10月底,低收入人口普通门诊享受119000人次基金支付2325700元,报销比例50.97%;住院享受7700人次基金支付32268300元,报销比例85.6%;慢特病门诊享受7300人次基金支付4643000元,报销比例88.39%。三是做好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防范监测工作。将参保低收入人口年内累计医疗自付费用7000元以上信息3723条推送乡村振兴部门进行监测,排除因病返贫致贫隐患,全面掌握监测重点对象医保需求。四是全力完成联系帮扶任务。认真做好对挂钩点勐戛镇勐旺村的联系帮扶,定期到村调研指导,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3.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加强医保制度设计。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芒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6大方面改革任务和23项具有芒市特色的创新举措。二是扎实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和州级工作部署,两次上报了芒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近三年的病案首页数据至省局分组器做疾病分组模拟运行,确定芒市人民医院为改革试点医院,做好了DIP支付方式改革前期基础工作,确保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2022年6月组织单位业务骨干到昆明、楚雄等地州,学习DRG支付改革先进经验。9月组织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全国DRG改革线上培训1期。三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统筹下,积极配合卫健、人社、财政等部门推进我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组建以芒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服务中心)为补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市域内紧密型医共体。积极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制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增强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服务获得感。
4.稳步推进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省、州医保局工作部署,组织和指导我市各有关医疗机构及时填报相关药品未来一年预采购量,积极开展各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认真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各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截至10月底,芒市药品带量采购7403900元,耗材采购293200元,新冠检测试剂5109800元,人工关节采购13000元,惠及我市近30万参保群众。二是积极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截至目前,芒市已完成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结余留用资金约150000元。三是积极推进“双通道”集采药品便民惠民工作,将符合条件的5家定点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推进处方流转,让集采药品向零售药店拓展,向村卫生室延伸,让群众在芒市辖区两定机构均可购买到集采药品。四是强化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对新申请9家定点药店按照准入条件,逐一进行了严格的现场考核、评估,将8家符合资质的新增药店上报州局认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共核定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使用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较上年减少1人,变动原因:退休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688774.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8774.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712096.46元,下降75.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12096.46元,下降75.5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自2022年开始,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22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配套其他职工医疗保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688774.59元。其中:基本支出2342780.82元,占总支出的30.47%;项目支出5345993.77元,占总支出的69.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712096.46元,下降75.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1693.28元,下降7.93%;项目支出减少23510403.18元,下降81.4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自2022年开始,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22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配套其他职工医疗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2780.8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693.28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2022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拨付配套资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0482.53元,占基本支出的90.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298.2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45993.7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510403.18元,下降81.47%,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困难,未在年底内配套离休人员、企业内退、非市管预算单位等进入社保专户资金;二是自2022年开始,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三是自2022年开始退役军人自主择业人员财政配套资金统一由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和缴纳;四是部分项目转财政部门预算并做决算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防返贫监测户个人缴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868907.6元,项目开展后对全市防返贫监测户按文件分比例得到财政助缴;二是2021年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医疗保险市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3221284.15元,项目开展后对全市退役军人自主择业按文件分比例得到财政助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8774.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2891796.46元,下降74.86%,主要原因:自2022年开始,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40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35305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全市职工医疗保障单位部分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防返贫监测户及兜底保障财政配套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4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298.29元,比上年减少95207.6元,下降29.99%,主要原因:由于财政困难,2022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拨付工作经费。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使用公车平台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153614.27元,其中,流动资产999846.84元,固定资产14991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50.1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326.0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034.26元,固定资产减少33091.8元,无形资产减少219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18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438.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8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5090191.75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2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111
[附件: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90507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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