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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496    作者: 日期: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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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农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3.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6.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7.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8.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和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许可和备案。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6.负责全市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9.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1.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3.宣传贯彻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负责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24.开展盐业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行为,确保食盐安全。

2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1.办公室、2.法规股、3.计财股、4.行政审批股、5.信用监督管理股、6.执法稽查大队、7.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旅游市场监管股)、8.食品安全协调及监督管理股、9.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计量股。11.质量标准认证认可及知识产权股。12.芒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1个。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3是我局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之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招商引资、改革开放”五项重点任务,以更大力度、更优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质量提升,守住安全底线,强化信用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水平,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服务芒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抓实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聚焦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廉政教育、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完善权利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推进效能革命年。坚持“团结、融合、严管、厚爱”理念,形成统一的监管理念和机关文化,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在状态、有激情、敢担当、出成效的精神面貌。创新监管手段和工作机制,完善各项监管内容和条线监管,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横向协同,强化综合治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的整体优势。按照构建“学习型市场监管”队伍的要求,实施系统的、全面的培训。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执法、管理、服务水平。

3.积极争先、主动作为,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全程网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支持从事线上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鼓励个体工商户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最大限度支持个体工商户延长生命周期。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着力降低个体工商户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制度,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鼓励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已经履行法定义务、作出守信承诺并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个体工商户依据规定程序、条件实施信用修复,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重塑良好社会信用,激发市场活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开展无证无照清理整治。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无证无照清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清理整治中,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积极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在清理整顿中贯彻审慎包容的执法理念,对无照违法行为轻微的不予处罚,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转变思路提质提量做好“个转企”工作。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做强做大,提升业态,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同时提高我市的资源利用率、增容扩张和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

4.强化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高质量发展底线。严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关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会同教育部门继续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陪餐制度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长效保障机制。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开展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指导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进“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理清药品监管事权职能,以基层医疗机构及城乡合部小诊所、零售药店为重点,持续加强“两品一械”高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监管。加强网络销售药化产品、特殊药品、流通环节中药饮片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加强ADR(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上报不良反应数据报告,完成芒市辖区“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任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作用、技术机构支撑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以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监管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活动保障。建成特种设备移动监管平台、电梯维保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沙龙活动、电梯维保人员技能竞赛、压力容器应急演练,持续推进监检一体化治理体系建设,保障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专项整治、证后监管、执法办案等监管工具,强化监管的叠加效应,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对儿童用品、家居等新业态、新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升事前预警、预防能力。落实生产许可证“放管服”改革要求,重点对取消许可的产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放而不乱”。

打通数据孤岛,实现现有信息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深入推进智慧监管。一是以芒市华侨商贸城农贸市场为示范,引导芒市城区其余10个传统型农贸市场引进先进的智慧化管理平台,打造集数据采集、信息发布、智能支付、溯源管理、电商应用、大数据等六大方面功能的智慧型农贸市场转变,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提高市场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的动态监管。二是在全市餐饮环节持续推广餐饮单位“明厨亮灶” “网络厨房”工程,即通过数据网络链接,可以实时查看餐饮业主后厨的操作情况以及卫生状况,构建集远程监管、现场检查、网格化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智慧餐馆监管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7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9.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与上年1786.47万元对比增加112.66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9.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9.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9.13万元(本级财力1889.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69.89万元对比增加119.24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9.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9.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87.93万元,与上年1769.89万元对比减少181.96万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年内退休了6人,人员工资减少;

项目支出301.2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30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为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72.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一般公用运转及临时人员资福利支出。

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1.2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56.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一般公用运转。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2022年达到退休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退一补一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编内聘用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6.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58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48万元,包括办公费20.44万元、印刷费3.5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工会经费14.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6万元,包括生活补助13.47万元、离休费14.49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支出301.2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9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福利费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82万元,较上年40.59万元减少0.77万元,下降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2万元,较上年5.58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1.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6次,预计接待184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3万元,较上年35.01万元减少0.71万元,下降2.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万元,较上年35.01万元减少0.71万元,下降2.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个,涉及金额301.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1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301.2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2023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税收入安排支出项目:财政资金安排301.2万元,该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市场监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确保2023年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完成率达100%。2.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商标、专利、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的监管整治,使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3.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不低于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6.48万元,与上年353.41万元对比减少136.93万元,下降38.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在职转退休)减少6人,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定额按编制安排的公用支出标准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5.56%,故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分别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汽燃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63.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8万元,固定资产133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1.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624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本单位2023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第二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预算12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400111

 [附件: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7045304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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