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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424    作者: 日期: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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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5.落实药、医用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6.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完成与芒市卫健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芒市医疗保险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2.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67.25万元对比增加55.28万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居民征缴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资金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2.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53万元(本级财力322.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67.25万元对比增加55.28万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居民征缴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资金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322.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2.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62.53万元,与上年267.25万元对比减少4.72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2022年末由于人员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考虑医保民生工作的重要性,2023年增加城乡居民筹资工作资金24万元,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资金3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工伤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失业保险;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6.3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101502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主要用于征缴工作和打击欺诈骗保资金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62.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1.25万元、津贴补贴106.13万元、奖金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4万元、住房公积金14.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2万元包括办公费4.24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3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6万元、福利费2.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万元包括生活补助2.60万元。

项目支出6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办公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万元(奖励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较上年0.50万元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0.50万元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10次,预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芒市医疗保障局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个,涉及金额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6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2023年城乡居民筹资工作专项资金项目:财政资金安排24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市级财政按不低于每参合人员0.7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促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州级下达参保目标任务。

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资金项目:财政资金安排36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保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22万元,与上年39.65万元对比减少1.43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减少分别用于办公费4.24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3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6万元、福利费2.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3.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27.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98万元,固定资产26.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第二部分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医疗保障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0111

 

 

  [附件: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00355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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