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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公安执法部门,主要职能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2.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3.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含勘察及调处道路交通事故)。
4.道路交通安全保卫。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动态研判全市交通安全形势。
2.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人车路”源头监管。
3.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事故管控能力。
4.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5.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6.不断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组织,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严格按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定额编制决算,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6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57.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
与上年4375.25万元对比减少10.3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安排特定业务费18万元,比上年的30万元减少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57.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57.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57.95万元(本级财力4357.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375.25万元对比减少17.3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安排特定业务费18万元,比上年的30万元减少1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64.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57.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83.5万元,与上年2290.13万元对比减少106.63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按照财政编报预算的要求,上年特定业务费、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等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3年则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且特定业务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项目支出2174.45万元,与上年2085.12万元对比增加89.33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按照财政编报预算的要求,上年特定业务费、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等在基本支出中列支,2023年则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且特定业务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490.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包含民警、工人及辅警)及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16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办案开支。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144.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芒市主城区干线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建设项目及执法办案业务设备购置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0.6万元,主要用于10名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89.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8.43万元,主要用于年内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退一补一缴费。
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合计343.1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保险缴费。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0.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51.33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1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合计67.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18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1.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3万元,包括办公费19.5万元、水电费27.2万元、福利费4.3万元、工会经费11.21万元、其他交通费51.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经济科目为生活补助,永不驻村工作队及联防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2174.45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033.6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万元(用于购置执法办案用专用设备)、基础设施建设954.6万元(用于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及主城区干线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建设项目)、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用于购买一辆执法执勤用警车);商品和服务支出984.4万元,包括维修(护)费261.94万元(用于城区交通集成设施维护及各中队办公营房维护)、劳务费490万元(用于辅警及人民调解员工资)、委托业务费53万元(用于交通事故及违法案件鉴定费)、邮电费30万元(用于警务通及警务终端执法运行)、租赁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专用材料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18万元、福利费35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及2022年欠付的民警团体意外伤害险及职工体检费)、办公费22.46万元、印刷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100万元,经济科目为生活补助,为非税收入安排大队及3个乡下中队食堂补助;行政人员支出工资项目56.45万元,为2022年至2023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55.1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0.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1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0次,预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计2023年也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万元,较上年55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较上年2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35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9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个,涉及金额2174.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7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1424.6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芒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6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完成部分路段的标线施划、交通标志牌安装、交通信号灯安装、路段监控安装、电子警察安装等,该项目的实施能解决和缓解芒市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问题,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实现城区交通智能化,达到一定的社会效益,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及人民群众收益。
非税征管成本补助辅警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47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能更好地完成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确保为芒市城区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警力保障,辅警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使芒市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向好。
芒市主城区干线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及交警APP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安排354.6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在芒市大街、团结大街、金塔大街、广腊亮街、斑色路、芒罕路完成一系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芒市大货车入城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运输企业办理入城证难等一系列问题,结合芒市交通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发芒市交警APP系统,以期实现在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放管服”任务的同时,为人民群众出行进一步提供便利服务。 具体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栏、施划交通标线、非机动车道涂装、交通标志牌改造、信号机设备更换、芒市交警APP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53万元,与上年158.14万元对比减少43.61万元,下降27.58%,主要原因是特定业务费2022年预算30万元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2023年缩减为18万元且纳入项目支出中列支。分别用于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24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42万元,固定资产564.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29.3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20.6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3.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本单位2023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第二部分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等经费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公开空表。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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