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3421    作者: 日期: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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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信息公开

第二部分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股、综合计划股、投资管理股、农村经济发展股、地区发展股、社会发展股、基础产业股、能源管理股、物价管理股、粮食流通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芒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芒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紧抓好2023年项目盘子储备工作。目前共收集储备2023年市级项目109个,总投资588.3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49亿元,继续做好项目挖掘储备工作,确保为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村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步伐,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规范建设,按期投产,发挥效能。积极主动向州级报告,力争更多的光伏指标向芒市倾斜,助力芒市招商引资。协调供电部门及时对符合并网条件的项目及时并网。积极加快“农光”“林光”互补方案编制等工作,确保符合用地、林业、环保等要求。

3.主动承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打响“芒市效率”“芒市服务”“芒市诚信”营商环境品牌,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尊商浓厚氛围。4.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一是把讲政治要求体现到发改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持续开展效能革命作风革命建设,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努力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社会经济大发展。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引导,以防控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出发,提高我局部门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四是紧密联系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的职能,在文件起草、规划编制、项目申报中全面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不断开创发展改革事业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5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08.69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78万元。

与上年4425.67万元对比减少370.2万元,下降8.3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救灾物资采购费和芒市边境疫情低压电保障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中的项目前期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08.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8.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8.69万元(本级财力2008.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288.41万元对比减少279.72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救灾物资采购费和芒市边境疫情低压电保障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55.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08.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71.69万元,与上年706.41万元对比增加65.28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人F办并入发改局,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3237万元,与上年3582万元对比减少345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救灾物资采购费和芒市边境疫情低压电保障项目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47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费用。

20104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8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及采购印刷费。

20104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30万元,主要用于物价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办公耗材、油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0104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144.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费用。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0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工资、报刊费等费用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纳。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7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万元,主要用于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201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耗材、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22205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重要商品储备-应急物资储备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采购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771.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74万元,包括办公费7.22万元、水电费1.4万元、工会经费7.96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38.38万元、邮电费8万元、其他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4万元,包括离休费14.33万元,生活补助13.71万元。

项目支出323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2万元;基础设施购置3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3万元;物资储备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包括办公费36万元,差旅费25.1万元,福利费30万元,劳务费9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6万元,其他10.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4万元,较上年6.54万元增加29.86万元,增长456.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3万元,较上年1.59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3.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1次,预计接待16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87万元,较上年4.95万元增加29.92万元,增长60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2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较上年4.95万元增加6.92万元,增长139.8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加原因:1.单位使用的公务用车已使用十六年,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高,已按程序进行拍卖处理,2023年需新购入公务用车一辆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2.2023年因机构改革人F办并入我局,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3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个,涉及金额323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5个,涉及金额46.78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芒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2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推动投资和项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是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的专项经费。项目从提出到开工建设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一系列工作过程所需要的费用。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全市各单位项目前期经费缺口,为芒市项目申报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九、其他信息公开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74万元,与上年204.28万元对比减少115.54万元,减少56.56%,主要原因业务费转为项目支出当中,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一般公用经费。分别用于办公费7.22万元、水电费1.4万元、邮电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7.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其他交通费38.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445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5.02万元,固定资产351.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009.03万元,无形资产110万元,其他资产63.2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23.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98.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因为出租资产已委托芒市国富城市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管理,出租收入由公司收取,我局没有出租收入。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3年芒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该项目为安排全市各项目单位的前期工作经费无立项依据。

3.项目实施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农场、工业园区等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是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的专项经费。

5.项目实施内容:项目从提出到开工建设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一系列工作过程所需要的费用。

6.资金安排情况: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2023年1月至12月各部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全面完成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批准,部分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并能争取到中央、省级项目资金。

第二部分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0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91000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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