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8347    作者: 日期:2023/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芒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芒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s://www.dhms.gov.cn/czj/Web/_F0_0_4V0OFDBZ83E525764CCE407CAB.htm)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芒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邮编:678400,电话:0692—2128640,传真:0692—212864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和要求,把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能力建设。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芒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州、市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策文件及解读;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信息等。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紧扣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芒市财政局发布信息420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化。2022年芒市财政局办公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逐步完善机制,规范处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关于部门预算、决算在我局平台公示的,采取业务人员自行修改完善,分管领导审核,对应业务股室校对,领导小组再审核才公示网上,杜绝一人办理就公示在网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将“芒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继续加强对网站登录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增减网站信息专栏。认真做好“12345”政务热线平台转办件处理,财政举报热线电话接听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多渠道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定期对网站进行排查梳理,发现死链、错链和错敏词及时修改,并按时向市政府信息股反馈网站和新媒体自检自查整改报告。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所有公开信息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紧密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联系在一起,严格落实公开工作。根据不同的内容、性质、要求、范围和对象等,对部门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应保密的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关于涉密不予公开杜绝公开。 

2022年也是不寻常一年,新冠感染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在党中央带领下,克服重重困难,跨入新的一年。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门预算、决算报告特别是往年的存在表述不规范,成批的问题出现,增强工作量,人员精力投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以多种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公开意识、能力和法律素养。 

二是在规定范围内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公开财政信息。 

三是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开信息加强审核及监督,工作人员随时在岗,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更改,不过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芒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