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云南省财政厅等11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德宏州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德财农〔2021〕91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脱贫县整合资金方案编制质量的通知》(云财农〔2022〕23号)精神,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到位情况
8月底制定印发了《芒市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计划整合资金总规模为13477.64万元,调整方案印发后,新增到位资金232.07万元。目前累计到位可整合资金为13709.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14.21万元、省级资金3000.8万元、州级232.07万元,市级资金362.63万元。按资金类别分,其中衔接资金10346.6万元,整合资金3363.11万元。
二、补充方案情况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调整增加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4个项目232.07万元,调整增加市教育体育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资金量82万元,调整减少市乡村振兴局实施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82万元。通过补充调整,2022年计划整合资金总规模为13709.71万元,计划实施61个项目,其中倾斜安排边境小康村项目18个6456万元不变。按产业类别分,其中产业项目35个8582.65万元(本次调增150.07万元),占比为62.6%,非产业项目26个5127.06万元(本次调增82万元),占比为37.4%。按项目类型投入情况分,其中,农业生产项目34个8726.9万元(本次调增150.07万元),畜牧生产项目2个47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项目1个15万元,乡村旅游项目1个100万元,水利发展项目12个1830万元,农田建设项目1个395.06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1个3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7个165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1个139.75万元,其他(雨露计划)项目1个380万元(本次调增82万元)。
[附件: 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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