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101000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芒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凝聚全民力量,全面完成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生产总值从11.49亿元增长至14.68亿元,年增长率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0224元,年增长率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9亿元,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2.“三农”工作成效显著。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三农”工作发展水平。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我们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最大的责任,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建立防贫预警和保障机制,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镇实现721户2908人如期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农村危房改造2129户,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大幅改观。不断培育壮大扶贫产业,新增产业到村、到户资金2769.7万元,进一步夯实脱贫保障基础。通过用活政策、招商引资、项目申报等模式,全力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10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自我“造血”功能进一步提升。农业基础不断稳固。牢固树立“农业稳镇”理念,扎实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累计争取扶贫资金3800余万元,完成整修、渠道硬化等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30余项,投入资金4900余万元。扶持合作社3家。狠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镇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到65家。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重点支持发展有特色、成规模的产业项目。全镇累计发展规模养猪场7家、养牛场8家,17000余亩茶叶、9000余亩坚果、4000余亩甜龙竹等特色产业形成一定规模。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人居环境“红黑榜”制度,达到一档标准自然村125个,二档标准自然村9个。实施“厕所革命”,改造农村户厕688座,新建公厕20座。积极探索城乡环卫一体化合作机制,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达到100%,农村“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美丽乡村整体跃升。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持续开展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提升魅力乡镇品位。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投入资金4994.63万元,实施水利项目33个,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农田水利灌溉和饮水安全问题。芒究水库引水渠、红木园大沟、洞坎大沟、放马桥水库坝体工程等项目全面完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围绕芒市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启动征地拆迁项目60余个,累计征收土地约12000亩,兑付土地款约1.2亿元,拆迁约15000平方米,兑付拆迁款约6000万元。投入资金7256.26万元,实施道路项目28个,建设里程121.67公里,养护道路48条236.36公里,农村公路网不断完善,公路通畅能力明显提升。乡村管理更加科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对车辆乱停、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行为加强监管,城镇精细化治理更为科学有效、智能便民。文明创建更加积极。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文明乡镇”创建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编《傣族山歌—感党恩》《快板—促脱贫》《山歌—边疆人民心向党》等多个精品节目,被文化云和学习强国平台宣介推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松树寨村获评全国文明村,象滚塘村、回贤村获评云南省文明村。
4.绿色动能持续增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好生态立镇之路,全面保护生态环境,使山更秀、水更绿、天更蓝。污染防控工作深入推进。以“蓝天工程”和“碧水工程”为抓手,采取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铁腕治污等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和污水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扬尘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压实河湖长制,建立镇、村、组三级河长体系,辖区内24项河湖库渠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实施芒市大河出境河上游污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富阳河流域污水治理和勐板河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河砂和矿山治理,未发生因土壤污染造成的不良影响事件。生态培育工作成效明显。强化林业生产管制措施,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天然林采伐,实现公益林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工作,认真实施村庄绿化、田园绿化、滨河绿化。旅游产业发展初见成效。围绕绿色、生态、效益做文章,科学谋划发展,建设河心场“菲氏叶猴”生态旅游区,融合农耕文化和旅游观光,做实做细生态游、休闲游、体验游。芒市镇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乡镇、云南省旅游名镇,回贤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名村。
5.民生事业全面进步。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大力发展民生事业,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注重社会保障。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参保率稳中有升,实现应保尽保。落实低保救助动态调整,开展6次动态调整,调整农村低保4300余人。及时妥善处置小花桥、硝塘、富阳河等自然灾害,发放救灾物资300余万元。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优抚定补、高龄补贴等各项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更加全面。注重教育事业。以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镇为抓手,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木康小学综合楼、河心场小学综合楼建设有序推进,信通小学、芒核小学、回贤小学教学楼投入使用。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控辍保学成效明显。发放筑梦助教奖补资金61.1万元。注重卫生事业。全面提升医生素质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就诊人次年同比增长10%。卫生院及10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建档立卡户人口实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达95%以上,大病、重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级“一级甲等”医院等级评审,慢性病管理中心通过省级验收。
6.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把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力打造“平安和谐芒市镇”。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黑恶势力和治安乱点排查,民兵、村组干部带头坚持治安巡逻筑牢群防群治防线,派出所接警800余起,处理各类治安案件350余起,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芒市镇在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较大贡献,荣立集体三等功。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信访例会、领导包案等制度,深入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影响治安稳定的不利因素,有效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消防等重点领域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小餐馆的安全卫生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
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5,415.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6.76万元,占总收入的94.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8.71万元,占总收入的5.33%。与上年收入3612.54元对比增加1802.93万元,增长49.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231.94万元增加1681.67万元,增长53.03%,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增加,如政协人大提案资金、彩票公益金;其他收入比上年335.19万元减少46.48万元,下降13.87%,主要原因:征地工作经费减少及河长制成员单位未缴纳治理河道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5,49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3.56万元,占总支出的43.53%;项目支出3,105.42万元,占总支出的56.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3633.56万元对比增加1865.42万元,增长51.33%。主要原因:象滚塘四位一体项目支出、执勤人员补助、农村抗震房改造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芒市镇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67%,原因为村两委换届工作会议费随之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7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镇人民政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5.42万元。与上年1289.27万元对比增加1826.15万元,增长141.64%,主要原因分析为疫情防控经费增加及往年项目支出增大,比如芒市镇象滚塘“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专项资金296万元,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180万元,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芒市镇宏云新村)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30万元,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54.46万元,芒市镇回贤村饮水工程专项经费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5%。与上年3231.94万元对比增加1681.68万元,增长52.03%,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经费增加,及各项目支出增加,如芒市镇象滚塘“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专项资金296万元,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180万元,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芒市镇宏云新村)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30万元,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54.46万元,芒市镇回贤村饮水工程专项经费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工资发放、办公费、办公大楼房租费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单位水电费、劳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社保办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类)支出5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7%。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及民兵误工补助;
5.城乡社区(类)支出6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村建办人员工资、培训费等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1,11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4%。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农村危房改造、象滚塘四位一体、回贤饮水工程项目支出;
7.交通运输(类)支出3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94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8%。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抗震房建设补助;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预算的5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4.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尚有修理费未在本年度内结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59万元,下降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73.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同城不接待,导致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8万元,占97.37%;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2.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政府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残联调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99万元,与上年400.79万元对比减少88.8万元,下降22.15%,主要原因分析市级财力紧张,仍有广告费、电信费、保安服务费等日常支出未在本年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895.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1.78万元,固定资产343.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9.72万元,无形资产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85.91平方米,账面原值53.68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9.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92项,账面原值72.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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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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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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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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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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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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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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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895.85 |
3091.78 |
343.35 |
153.08 |
58.96 |
0 |
131.31 |
0 |
1459.72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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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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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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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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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953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4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101111
[附件: 芒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1908452305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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