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1000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十四五”规划工作
完成《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2021年1月 29经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于2021年4月经市人民政府印发全市。
2.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芒市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143.5亿元,同比增长20%,截至目前,全年5000万以上重大项目117个总投资1031.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7.2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72个总投资405.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77亿元;新建项目45个总投资625.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1.45亿元。截至10月底共入库项目89个,总投资106.64亿元,完成投资20.48亿元;针对新建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的成熟度,认真梳理出项目开工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开展土地供给、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争取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3.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工作
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项目14个,总投资40462万元,申请中央资金24157万元,已下达中央预算内项目9个,总投资29736.46万元,下达中央资金8238万元。申报2022年中央预算内项目24个,总投资125890万元,申请中央资金29792万元。申报2021年省预算内前期经费项目15个,总投资293789.99万元,申请前期经费3500万元。申报2022年省预算内前期经费项目7个,总投资252911万元,申请前期经费8978万元。申请2021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10个,总投资156482万元,申请资金46858万元,已下达项目1个,总投资3412万元,下达资金853万元。申请202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2个,总投资5516.337万元,申请资金5516.337万元。2021年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项,总投资251423万元,已发行债券81400万元。
4.抓实能源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充电桩项目情况,截至2021年10月底芒市完成1338枪任务数情况。其中:公用充电桩258枪,已完成138枪,尚有120枪在建;自用充电桩1080枪,已完成85枪,尚有995枪在建(其中在建新建物业住宅小区868枪即按照新建小区不低于10%的配比建设、老旧住宅小区自用充电桩127枪即宜建尽建的原则)。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利用:平河光伏项目建设总规模约为44万KW,其中风电24万KW,光伏20万KW,芒市平河光伏项目一期5万kw被列入指标;芒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情况,芒市背列为全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建设规模约75MW,总投资约3.75亿元。
5.关注民生民意,加快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的通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工作,对5家样本培训机构开展书面及实地成本调查,并形成相关调查报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2)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审核工作:2020年收费总金额4593.6583 万元(不含医疗服务收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亿元的5.74%。其中:行政管理类收费2229.47万元;证照类收费9.2795万元;资源补偿费792.52万元;考试类收费311.7070 万元;教育类收费1209.1018万元;其它收费41.58万元。
6.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一年来,我局对32家企业的粮食生产加工、销售数量、价格、库存数量进行监测统计入表并上报相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粮食安全生产隐患,避免发生大的粮食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企业参加“云南好粮油”品牌遴选,有2家企业(小匡米业、杰成米业)产品达标并具备推荐条件,推荐上报省粮食经济学会,最后小匡印象贡米被评为“2021年度云南好粮油”产品。开展到期储备粮轮换今年我市储备的县级储备粮轮换124万公斤(1240吨)其中分别为:2018年生产的24万公斤,2019年生产的100万公斤,法帕粮点6号仓24万公斤,风平储备库5号仓100万公斤,合计124万公斤(1240吨)在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进行竞价拍卖,交易底价为2600元/吨,最终以2720元/吨成功拍卖,现已完成轮换任务。芒市目前粮食生产基本正常,市场粮价稳定,供应正常,目前无异常。14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均正常供粮。
7.应急储备物资调运工作
截至11月1日,完成应急储备物资调拨出库54批次12种物资17936单位,接收入库应急储备物资入库3批次11种物资22450单位,编制完成《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应急仓库管理办法》。
8.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责任小区网格化工作:我局负责三棵树社区第二网格(食品厂小区、珑域小区),共有549户1333人,其中常住人口1102人,流动人口215人,外国、无国籍人员15人。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力保边境安全。我局自2021年4月1日起,由1名科级领导和1名干部职工轮班赴芒海镇参与执勤点值守封控巡逻、网格化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已安排26批次55人次参与,投入资金4万余元;自2021年7月13日开展智慧边防视频值守以来,共安排200余人次参加视频监控值守。三是抓紧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情况。为确保芒市边境疫情防控2582个技防分阶段目标任务顺利推进,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第一阶段芒市“8.31”作战目标点位数480个,设备数553个,累计8月31日临时通电480个,进度100%;第二阶段“9.30”作战目标点位数2102个,设备数2716个,累计9月30日临时通电2102个,进度100%。目前,正在开展立体化防控2582个技防点位即3269套技防设施永久性电源接入工作和执勤点内排线整改接入工作,预计年内完工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2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6.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24%;其他收入12.38万元,占总收入的0.76%。与上年收入1299.45万元对比增加329.51万元,增长25.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298.3万元增加318.28万元,增长24.52%,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增加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比上年1.15万元增加11.23万元,增长976.52%,主要原因:增加州发改委拨入2021年省级物资储备及调运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62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61万元,占总支出的38.22%;项目支出1,004.96万元,占总支出的61.78%。与上年支出合计1,405.03万元对比增加221.54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增加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61万元。与上年689.95万元对比减少68.34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减少4人,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同时受疫情影响,出差费用和培训费用也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4.96万元。与上年715.08万元对比增加289.88万元,增长40.54%,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增加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2021年支付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工程款3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4%。与上年1,232.53万元对比增加354.05万元,增长28.73%,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增加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30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7%。主要用于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资金及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2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9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4%。主要用于粮食部门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支付以前年度的粮食产粮大县奖用于风平粮仓建设、军粮站军民融合工程;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轩岗乡团坡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7.其他(类)支出7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支付2013年兴边富民项目、2015年兴边富民项目、2016年兴边富民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6.6万元的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2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际运行只有1辆,报废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4批次,70人次,因受疫情影响,上级检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3.67万元减少1.75万元,下降4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4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53.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实际运行只有1辆,报废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4批次,70人次,因受疫情影响,上级检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占78.71%;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21.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未购置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局与粮食局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进度、粮食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46万元,与上年141.53万元对比减少35.07万元,下降24.7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和培训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21万元,水费0.19万元,邮电费6.81万元,差旅费9.46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4.7万元,工会经费6.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45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68.9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51.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722.3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10万元,其他资产8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0.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98.3平方米,账面原值51.8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因受疫情影响,减免租户租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 定 资 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534.4 |
11268.98 |
351.94 |
237.12 |
29.9 |
|
84.92 |
|
12722.38 |
110 |
81.1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38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个,良3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1111
[附件: 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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