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801000
芒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市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业务,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规定。
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参与拟定地方税收规章制度及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对全市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征管工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执行彩票管理制度,拟定市级彩票管理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3.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行为。
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市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5.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监管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7.负责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8.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9.承担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年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2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65.8%,增长81%,增收12.15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6.48亿元,完成预算的187.3%,增长106.1%,增收8.48亿元。税收收入完成5.37亿元(若不扣除省级垫付增值税留抵退税0.03亿元,已完成年初预算目标5.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9.5%,增长9.9%,增收0.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2.6%;非税收入完成11.1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3.27倍,增长2.57倍,增收8亿元。
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4.6%,增支1.71亿元。
2.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78.4%,下降7%,减收0.64亿元,其中:完成国有土地出让收入7.69亿元,下降11.7%,减收1.02亿元。
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18.1%,增长26.9%,增支3.36亿元。
3.完成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增长100%,增收0.04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0.08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5.1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82.7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83%;政府基金预算收入为2.46万元,占本年收入0.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2672.12万元对比减少1186.92万元,下降44.42%。主要原因:因为小宗地拍卖税金以及相关费用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2459.4万元减少976.68万元,下降39.71%,主要原因:因为小宗地拍卖税金以及相关费用减少;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比上年200万元减少197.54万元,下降 98.77 %;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下达实拨资金付融资担保中心补助,2021年无此项目。其他收入比上年12.72万元减少12.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1年无税务返还代扣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8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5万元,占总支出的71.94%;项目支出416.69万元,占总支出的28.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2672.12万元对比减少1186.92万元,下降44.42%。主要原因:小宗地拍卖税金以及相关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5万元。与上年1549.26万元对比减少480.76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委托业务费2021年为12.18万元对比上年517.95万元减少505.77万元,下降97.65%主要原因:国有资产处置税金及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4.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3.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69万元。与上年1122.85万元对比减少706.16万元,下降62.89%,主要原因:小宗地拍卖税金以及相关费用减少。具体项目为:办公设备购置9.45万元、资产处置采砂税费及电力安装257.88万元、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费用补贴100万元、四位一体轩岗芒广村40万元、创业担保专项资金6.9万元、中央彩票市场专项办公费2.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2459.4万元对比减少976.68万元,下降65.87%,主要原因:小宗地拍卖税金以及相关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5%。主要用于工资、单位办公正常开支以及资产处置相关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
4.农林水(类)支出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轩岗乡芒广村委会四位一体项目工程款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5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匹配部分。
6.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4.45万元的53.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7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持平,接待费受疫情原因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68万元,下降1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51.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持平,接待费受疫情原因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占87.64%;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占1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队下乡(勐戛镇)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以及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67万元,与上年720.9万元对比减少487.23万元,下降67.58%,主要原因:委托业务费-国有资产处置税金及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65万元、印刷费2.6万元、邮电费8.74万元、差旅费11.26万元、培训费0.14万元、接待费0.55万元、劳务费34.99万元、委托业务费12.18万元、工会经费9.6万元、福利费-体检费1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财政局资产总额44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4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9.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4.7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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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 定 资 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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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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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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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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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48.26 |
0.56 |
442.2 |
199.93 |
48.19 |
|
19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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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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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302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801111
[附件:芒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109081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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