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及《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代理记账机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促进会计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服务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芒市财政局于近期对16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证后回访工作。
本次回访工作采用实地检查方式,对芒市中介机构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做出的承诺事项进行事后核实检查。经核查16家中介机构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做出的承诺事项属实,具备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条件。
芒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督促代理记账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范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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