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5414    作者: 日期:2022/4/20


一、编制背景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机制,把“零钱”变成“整钱”,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云南省财政厅等11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德宏州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德财农〔2021〕9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脱贫县整合资金方案编制质量的通知》(云财农〔2022〕23号)精神,结合芒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内容

2022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579.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50.44万元、州级资金85万元、市级资金1143.57万元。计划安排58个项目12579.01万元(倾斜安排用于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15个5581.8万元),其中,产业项目20个6596.73万元,占比为52.44%;非产业项目38个5982.28万元,占比为47.56%。按项目类别分为农业生产项目16个6011.73万元、畜牧生产项目2个47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项目1个15万元、乡村旅游项目1个100万元、水利发展项目10个1679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1个3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5个1522万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1个2480.28万元、其他项目1个298万元(雨露计划)。

    三、编制目的

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提供资金保障。

 [附件: 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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