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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林业和草原管理监督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并监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监督。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各级公益林。负责草原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拟订标准和规定,管理监督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审核及监测。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或配合指导国有(集体)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深化林业重点改革。一是继续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新设定的林草局职能职责,积极主动深化涉林草部门重点工作改革,全新谋划,以适应新时期管理和发展;二是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州市简政放权要求,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启动“双随机”检查。三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完善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引导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拓展集体林经营权能,完善集体林权规范流转、抵押贷款,加强林权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提升林产业质量及效益,补齐林业经济发展短板。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保护性政策的相继出台,改造、新增适宜造林地块、采伐林木等受到限制。另外,林业经济主要支撑林产品石斛及其制品的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导致林业产值逐步下滑。2010年,林业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们必须继续深化林业各项改革培育新动能,加快发展林下种植、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实现林业经济新发展,补齐林业经济增长短板。完善集体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对林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夯实政策和人才支撑。
3、坚持保护优先,实行最严格的林业生态保护制度,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以平安林区创建为抓手,以“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三项工作为中心,实现森林资源 “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强化林业生态保护;以森林督查工作为基础,对全市森林资源变化进行跟踪监测,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勐板河水源地、苤菜坝湿地等重点生态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林业生态治理修复;按照《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继续推进国家Ⅰ级保护动物菲氏叶猴及其栖息地极小种群物种就地保护;继续加大全市28.03万亩公益林、101.89万亩的天然林管护力度;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实有编制数为68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54人。2020年12月末实有在职人数112人,其中:公务员18人,参公人员5人,机关工勤6人,事业人员83人。退休人员78人。护林员1249人(含防火瞭望台3人)。林业调查中心(自收自支)编外人员4人。
全局实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
(三)部门2020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布局的承上启下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市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林业草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增强信心,砥砺前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全面深化林业草原改革,切实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动建立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全力推动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芒市作出更大贡献。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2020年,完成全市辖区内80户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检查,对现实际养殖场所64个负责人督促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做好卫生防疫及封控,禁止疫情期间野生动物销售、运输和利用,认真落实封控隔离措施;暂停一切猎捕、经营、运输、养殖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审批,有效防范疫源疫病可能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对申请退出合法养殖主体的野生动物,及时完成分类处置工作;共抽调814名护林员,在原设置的161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配合乡镇政府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党员深入社区协助开展入户宣传及摸排走访,配合做好重点对象监测、巡视巡查、防疫和健康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清扫、小区入口扫码值守等工作;积极为复工复产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向全市涉林企业传递相关疫情会议精神和防疫工作措施,督促企业做好日常防疫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促进企业有条不紊地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共排查涉林企业92家,复工67家,复工人数850人,其中省内559人,缅籍253人。二是为重大建设项目落地积极服务。根据“三线一单”、重大项目交办单,正积极开展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及生猪养殖等重点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材料收集及申报工作;加快推进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发 〔2017〕115 号)文件要求。2020年,完成勐板河水库水源区林地确权面积83430.2亩,宗地5703宗,共涉及芒市镇回贤村委会和风平镇上东村委会,17个村民小组,998户,32165人;共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11536亩,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27383亩,实施林业生态修复项目385.4亩,与勐板河水库水源地区2个村委会17个村民小组村民签订《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林木管护协议书》,签订面积71860.1亩;完成2个乡镇5个村民小组生态补偿金兑付1300万元,完成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量80%,拨付资金470.97万元。三是扎实做好全面收官阶段生态扶贫工作。2020年,成立整改领导小组1个,召开专题会议8次,排查、建立问题2个,专项整改小组4个,制定整改方案3个,完成整改问题1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完成全市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70名,兑付护林员管护劳务费587.83万元。
2.抓好国土绿化,切实提升绿色颜值。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的规定,加强对41家苗圃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全市共育苗549亩,苗木200.3万株。二是有效推进国土绿化工作。2020年,完成新增造林任务1.5万亩,超额完成了新增造林1万亩的预期目标;完成义务植树23.7万株;省林业和草原局评价认定第一批省级森林乡村8个;顺利完成第六次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调查工作,开展了32个村的村庄绿化和24个村小组的集镇绿化现状调查工作,已完成影像判读并通过省级审核;完成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2017年—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的检查工作;开展芒市严重污染耕地土壤摸底调查工作。
3.推进林草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屏障。一是强化森林生态安全。2020年,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8件,查处违法行为人3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42万元;开展法制宣传、培训8次,发放宣传材料0.75万份;完成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合法养殖主体58户,退出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5种,动物数量15168(只、头),重量为42163.81公斤的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无害化处置2种14624只/头;实施放归自然3种224只/头;实施收容调配320只/头/枚(含卵蛋)。根据国家、省、州的相关要求,对芒市林草局核发的60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行政许可通过部门网站公告方式予以注销。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全市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三项重点工作步入正轨,全面实施森林资源“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 的三个全覆盖;以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天然林护林员组建全市森林生态护林员队伍;强化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加强对经营木材加工的管理;开展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监测工作;加强全市83.72万亩公益林管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89.59万元;全面启动101.89万亩的天然林商品性停伐,兑付天然林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188.79万元。
4.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根据省、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相关要求,2020年在技术支撑单位支持下对芒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形成了整合优化预案,经省、州专家组评审通过,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目前等待审批中;开展芒市一般湿地认定及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目前认定的一般湿地名录及保护小区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继续推进河心场桦桃岭国有林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菲氏叶猴栖息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火桐群落的极小种群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项目;重点开展国家Ⅰ级保护动物菲氏叶猴及其栖息地极小种群物种就地保护,编制《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总体规划》,与“大自然协会”、 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合作启动“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五年保护管理计划”,争取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芒市菲氏叶猴保护地低碳生态示范村项目”捐赠资金171.2万元,投资15.4万元建设芒市自然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1)。
二、收入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2)。
三、支出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7)。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表格详见附表(GK0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3,708,36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40,379.3元,占总收入的87.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67,987.33元,占总收入的12.66%。
与2019年收入61,650,499.52元相比增加2,057,867.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6,010,120.22 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8,067,987.33元。
增减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一是人员调减,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财政拨款减少;二是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原因是勐板河水库工程款过林草局核算错列收入账(与芒市水利局重复列入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3,388,324.63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2,624.73元,占总支出的32.99%;项目支出42,475,699.90元,占总支出的67.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2019年61,664,348.52元对比增加1,723,976.11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631,368.12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92,607.99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禁食野生动物驯养补偿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12,624.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1,631,368.12元,增长8.4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禁食野生动物驯养补偿费列入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较去年新增支出2,651,403.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59,955.76元,占基本支出的8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152,668.97元,占基本支出的10.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75,699.90元。与2019年支出42,383,091.91元对比增加92,607.99元,增长0.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益林补偿支出较2019年支出3,600,233.00元增加7,329,039.00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
1.天然林保护:本年支出天保资金5,628,307.00元。
2.林业贷款贴息:本年支出贴息385,193.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10,929,272.00元。
4.兑现退耕还林项目补助118,270.00元。
5.勐板河水库工程款支出7,118,737.33元。
6.绿色环保发展基金项目支出629,088元。
7.林业保险保费支出1,030,956.31元。
8.化解民营企业欠款支出931,910.97元。
9.森林火灾高风险区项目支出613,380.00元。
10.林业专项资金支出918,862.09元。
11.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6,004,374.00元。
12.重楼种植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3.有害物红火蚁、薇甘菊防治支出219,898.00元。
14.异地造林植被恢复支出200,000.00元。
15.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含生态护林员)5,484,299.00元。
16.陡坡地治理支出118,1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40,379.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8%。与2019年支出61,664,348,52元对比减少6,023,969.2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事业机构变动,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例如,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137,816.85元,较上年减少707,726.01元。天然林保护资金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1,540,58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52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3,96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475,868.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25,216.44元、其他人员(4050人员)医疗保险等12,879.9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230,7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9%。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5,484,299.00元、天然林保护5,628,307.00元、退耕还林还草118,27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0,803,94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3%。行政运行支出4,154,860.8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12.45元、事业机构支出10,313,899.45元、森林资源培育200,0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7,34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929,272.00元、动植物保护3,907,790.00元、执法与监督支出219,898.00元、产业化管理999,336.00元、贷款贴息385,193.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11,746.42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167,994.3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30,95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3,3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9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3,800.00元,支出决算为469,579.77元,完成预算的178.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9,901.77元,是预算的18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78.00元,完成预算的96.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森林高风险项目购置防火指挥车一辆,购置费202,80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支出91,258.71增加378,321.28元,增长41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2,468.06元,增长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853.00元,增加153.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购置费增加原因:2020年度森林高风险项目购置防火指挥车一辆,购置费202,800.00元,2019年车辆购置无。
2.公务用车运行费及维修增加原因: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及维修支出决算较2019年支出257,101.77元增加169,668.06元,增长194.05%,原因是:一是2020年支付2019年欠付部分车辆维修费,增加了本年度的运行成本;二是芒市林草局所属车辆都是10年以上的旧车,老化严重,维修费用较高;同时,林草局职能特殊,常年奔波于山高坡陡路段,磨损严重,故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901.77元,占97.94%;公务接待费支出9,678.00元,占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费及维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901.7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2,800.00元,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7,101.7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巡护检查、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和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78.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9,6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夏季植树造林检查、森林防火检查等项目前期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2020年没有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2,668.97元,与2019年支出2,613,355.59元对比减少460,686.6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如:维修(护)费支出较2019年支出减少492,972.83元,邮电费较2019年减少59,099.29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资产总额106,043,653.31元,其中:流动资产54,802,740.63元,固定资产21,395,43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5,534,101.22元,无形资产4,311,378.0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13,379.8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617.85元,固定资产减少3,377,409.67元(账务调整减少),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8,174,125.33元,无形资产增加3,734,282.05元(账务调整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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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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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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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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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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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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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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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6,043,653.31 |
54,802,740.43 |
21,395,433.61 |
13,146,302.87 |
2,353,979.00 |
0.00 |
5,895,151.74 |
0.00 |
25,534,101.22 |
4,311,37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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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原值)=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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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总额7,924,3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08,0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6,061,061.00元;政府采购服务1,755,26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件(GK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认为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自评 3个,评价金额 16,857,579.00 元,其中: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10,929,272.00元。
绩效自评:完成2020年全市84.21万亩公益林管护工作,共兑付补助资金6,606,300.00元,涉及农户15464户,共聘用专职公益林护林员152名,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681名。通过认真管护,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2.护林防火三.三制工作经费支出298,688.32元
绩效自评: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各项森林防火考核指标均在省、州考核指标控制范围内。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强了全市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了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天然林保护经费支出5,628,307.00元
绩效自评:完成芒市101.89万亩天然林保护工作,共兑付补助资金7,905,319.00元,涉及农户19111户,2020年共聘用天然林护林员413名,完善护林员培训、检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不断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芒市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GK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2701111
[附件: 芒市林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202110220224202432021102202355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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