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3501000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承担着芒市范围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工作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易地搬迁安置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移民安置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水库移民和易地搬迁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库区及其他搬迁区域内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2)推荐移民安置方案,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工作。
(3)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省、州移民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的移民安置工作及后期扶持任务工作。
(4)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和调度移民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定。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5) 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6)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7)按照“公开、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8)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作。
(9)认真完成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移民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以全市移民村后期扶持工作“打好基础、兴产业、促增收、解贫困、保稳定”为主线,扎实抓好《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产业扶持与智能扶持并重,集中力量打好基础,着力推进避险解困、产业扶持、移民新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努力提升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能力和效果。
(11)切实落实好易地搬迁安置各种政策。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搬迁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中的问题,维护易地搬迁安置区社会稳定。实施芒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建设工程。认真谋划、强化措施、扎实沟通群众思想工作、统筹协调、凝心聚力,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紧扣“六类地区”对象标准,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按照《芒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9)要求,根据《芒市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认真贯彻宣传大中型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政策。
(2)积极组织实施2019年度项目开工建设,接着完成2018年度未完成的后期扶持项目3个,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作。项目分布到各个移民群众所在村、寨,建设实施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及移民生产产业发展扶持项目,打造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移民群众美好家园。
(3)认真组织兑付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动迁人口3827人个人直补资金。
(4)组织兑付2020年度弄另电站移民个家个户定产补粮资。
(5)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动迁人口年检核查移民参加工作、牢改、死亡等人员情况工作;
(6)积极开展移民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移民生产技能;
(7)扎实开展各个电站库区库岸坍塌专项调查工作;
(8)扎实组织开展实施全市53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后期扶贫工作;
(9)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勐板河水库搬迁安置项目设施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6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6.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723.81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2.46万元,增长83.68%。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加大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资金及易地搬迁资金投入,增加易地扶贫搬迁车间项目资金625万元,第三批避险解困危房改造资金719万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5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万元,占总支出的1.59%;项目支出3,100.76万元,占总支出的98.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771.28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9.74万元,增长77.90%。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加大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资金及易地搬迁资金投入,增加易地扶贫搬迁车间项目资金625万元,第三批避险解困危房改造资金719万等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6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日常支出168.06万元,2020年日常支出减少117.8万元,减少70.09%。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0.76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603.21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7.55万元,增长93.41%。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加大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资金及易地搬迁资金投入,增加易地扶贫搬迁车间项目资金625万元,第三批避险解困危房改造资金719万等资金。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支出 2295.19万元;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支出805.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16%。与上年对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03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2.8万元,增加164.9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易地扶贫搬迁车间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80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4%。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建设等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7.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履行节约、压缩接待费。2、经核实,本单位使用车辆不属于单位车辆,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6万元,下降4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49.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履行节约、压缩接待费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后期扶持工作稽查、检查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14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46万元,固定资产1.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40.56万元,无形资产0.59万元,其他资产万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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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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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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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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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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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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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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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146.44 |
303.46 |
1.83 |
0 |
0 |
0 |
1.83 |
0 |
2840.56 |
0.5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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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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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3501111
[附件: 芒市搬迁安置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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