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801000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5〕159号)文件精神,芒市扶贫办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扶贫现状,制定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扶贫计划,并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4.管好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跟项目走,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保证项目发挥效益。
5.抓好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芒市地区产业发展。
6.开展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动员、协调、组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协调好上级机关挂钩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贫困村、组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9.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以《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为统领,以《芒市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县级项目库》为抓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贫困村、贫困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原则,补齐“短板”,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做好脱贫攻坚反馈问题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率,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目标任务
全力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工作,认真制定2020年脱贫工作计划。加强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直过民族精准脱贫项目和沪滇协作项目管理,做好信贷扶贫、劳动力培训等工作,做好大数据平台动态管理、更新等工作,协助做好易地搬迁等项目,按照扶贫资金“四到县”的原则认真做好切块资金的安排分配等工作,做好项目库动态管理、涉农整合资金的分配安排,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督促指导等工作,做好扶贫项目的检查、绩效考评及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
主要措施
1.继续做好全市脱贫攻坚统筹协调工作。积极发挥好扶贫办统筹协调的作用,继续加大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脱贫后的巩固提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省级党政班子脱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清零工作,确保芒市与全国、全省、全州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2.扎实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市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脱贫攻坚有关要求,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以问题为导向推动作风转变、推动脱贫攻坚成效。
3.做好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充分运用精准识别成果,加强大数据管理运用。提高各行业部门学会、学懂、用好精准识别成果能力,加强大数据的管理和信息数据分析、比对、运用,实现行业部门数据共享。
4.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制度。全面规范扶贫项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等”工作机制。做好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督促抓好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精准脱贫项目和上海对口帮扶项目(沪滇对口帮扶)的项目实施、报账验收等工作。
5.协助做好易地搬迁和金融支持扶贫工作。一是协助市易地搬迁三年行动办做好易地搬迁各项工作,专门抽调人员到市金宏公司,按照扶贫办职能职责做好建档立卡搬迁户的贷款、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二是做好金融支持扶贫工作。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小额信贷金融扶贫对象的认定,引导扶贫对象合理、规范使用金融扶贫资金;积极与农商行等有关部门沟通和交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76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399.44万元对比减少63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项目资金减少和整合。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78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08万元,占总支出的39.81%;项目支出470.31万元,占总支出的6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万元。与上年903.44万元对比减少122.0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6.8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整合以及人员经费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08万元。与上年317.97万元对比减少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9.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12.15万元(主要是成效考核经费增加),一增一减相抵减少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压缩各项开支,厉行节约和人员减少两方面。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31万元。与上年585.47万元对比减少1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资金减少;二是由市级统筹安排整合。
具体项目开支:
1.芒市防返贫致贫救助金支出9.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92%;
2.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59.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7.78%;
3.贫困村工作经费1.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399.44万元对比减少633.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和人员经费的减少,项目资金由市级统筹安排整合,人员经费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办公和车辆维护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农林水(类)支出744.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4%。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工资福利开支以及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3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3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2万元,完成预算的0.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2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94.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占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0.072万元,占1.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7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人次15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9万元,与上年88.63万元对比增加1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成效考核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98万元,印刷费14.66万元,邮电费3.65万元,差旅费16.94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072万元,劳务费2.35万元,维修费0.61万元,工会经费4.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24.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广告宣传制作费)13.3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1362.59元,其中,流动资产1301.78元,固定资产60.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4.2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67万元,一增一减相抵增加2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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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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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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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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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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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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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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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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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62.59 |
1301.78 |
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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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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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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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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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公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7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801111
[附件: 芒市扶贫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8030304667]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