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抵质押率设置不够合理。中小微、民营企业往往缺少土地、房产等优质抵质押物,部分企业反映仅在一笔贷款中就被要求将其全部资产进行抵押,且抵押率远低于监管要求,导致企业无法将富余抵押物用于满足更多的融资需求,资产利用率较低。
2.贷款期限不匹配。大部分中小微、民营企业仅能获得一年期流动性贷款,对于季节性资金需求旺盛的企业来说,金融机构未能按企业实际生产需要和经营特点为其设置贷款期限,且由于贷款审批手续繁多、流程较长等原因,导致部分企业在急需使用资金时无法获得资金。同时,企业在每年续贷前不得不借助民间融资搭桥,导致其总体融资成本大幅上升,这也是造成目前企业融资贵的主要原因。
3.相关信贷政策及产品宣传不到位。部分企业反映在与金融机构对接过程中,金融机构未能主动、全面地宣传相关信贷政策及产品,企业由于缺少金融知识而无法准确表达其融资需求,信息不对称间接导致了企业融资难。例如,部分企业不知道可以利用纳税信息申请信用贷款,不知道如何整合企业资源以满足融资要求,不知道短贷长用对于企业健康发展的严重危害等等情况。
4.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较差。大部分中小微、民营企业是在家庭作坊、个体经营户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往往存续时间较短,风险抵抗能力较弱。管理人员经营管理方式较为简单随性,缺少对于主营业务发展的良好规划。企业如果没有稳定而持续的主营业务经营现金流,金融机构就无法根据其经营情况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同时,如果作为贷款第一还款来源的经营现金流不稳定、不充足,金融机构势必就会要求企业提供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抵质押物担保,这也导致缺少优质抵质押物的中小微、民营企业难以获得融资。此外,有的企业甚至脱离主业,涉足小额贷款、房地产等高利润高风险的行业,金融机构因受制于监管规定而无法向这些行业及关联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5.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欠缺。企业若想做大做强,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产权制度、组织制度、管理制度、领导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法律制度。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缺少正规的财务会计制度,随意编制甚至是不编制财务报表,个人账务和企业账务含混不清,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判断其真实的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成本情况、现金流情况,也就无法提供融资服务。
6.企业诚信合规经营意识薄弱。信用已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通行证,企业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既要遵守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等,又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做到诚信经营。如同一个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人被称为“靠谱”的人一样,一个诚信合规经营的企业可以被称为“靠谱”的企业,“靠谱”的企业必然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大幅提升融资能力。有的企业为了合理避税,缺少纳税信息,导致其无法享受“银税互动”等信用贷款产品。有的企业在与金融机构接洽时,不主动全面地告知其民间借贷情况,金融机构缺少手段进行调查核实。有的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不注重信用建设,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导致金融机构无法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7.政府性增信措施不足。中小微、民营企业往往经营现金流不稳定,抵御风险能力较差,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考虑,必然要求企业提供优质抵质押物,以减少不良贷款造成的损失。然而,中小微、民营企业实力薄弱,多采取轻资产的运营模式,名下可用于抵质押的资产寥寥无几甚至完全没有。如果政府可以提供相关增信措施,例如政府性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将可较好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抵质押物不足的窘境。
二、意见建议:
1.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政务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因此,建议市人民政府一是大力推广使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2019年9月,国家发改委、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指出,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该平台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以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为支撑,以信用为核心要素,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形成覆盖全国、兼容地方、涵盖多种融资服务模式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可在平台发布中小微企业相关信贷产品,吸引企业提交融资申请。企业发起融资需求后通过平台智能匹配合适的金融产品,也可通过定向对金融产品直接发起融资申请,平台将这两类需求发送给相应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及时受理企业融资申请,实现银企融资高效对接。经过企业相关授权后,金融机构通过平台查询申请融资企业的信用报告,了解企业信用状况。二是启用由人民银行开发的“金融网”系统,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以在该系统上发布融资信息,使银企之间的对接更加高效,有效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便于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2.多措并举完善政府性增信机制
一是加快完成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可以为中小微企业申请融资时提供增信,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对于抵质押物的依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例如,可以规定担保公司全部担保能力的70%必须用于对融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二是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保证作为唯一担保方式的贷款),以及向未曾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重点支持涉农的或成立时间较短的小微企业。按照适当比例补偿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所形成的不良贷款本金,促进金融机构“愿贷”、“敢贷”、“能贷”。
3.培育提升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能力
加强企业诚信合规经营能力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获得信贷能力的根本方法。一是弘扬诚信文化。以社会成员为对象,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二是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考察团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学习建立各项合规经营制度,重点促使其形成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形成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有效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三是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歪风邪气,树立行业诚信风尚。四是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按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各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五是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抵质押登记管理
一是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推动动产担保统一登记工作,整合各类动产登记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二是专门针对企业转贷、续贷时的抵质押登记业务开通绿色通道,经审核后予以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5.加大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扶持力度
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规划、当地经济体量和规模、企业信用状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设立分支机构。受多重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上也对当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形成了负面影响。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引进和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本地,完善本地的金融供给体系,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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