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浏览量:28082    作者: 日期:2021/3/4

为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云财办〔2020〕25号)有关规定,现将芒市的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6月23日芒市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绩效监督检查股、部门预算管理股室股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共计15人参加了财政部举办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视频培训会。培训会上,财政部领导讲解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及直达金预算管理制度,直达资金拨付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思路和主要流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指标、支付、收益企业个人数据导入等系统操作。7月7日,省财政厅又召开了全省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视频会,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二)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及支付情况。截至12月31日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43,246.39万元,分配下达进度为100%。收到州级单独调拨直达资金共计42,526.29万元,其中:第一批调拨8,933.41万元、第二批调拨3,103.59万元、第三批调拨4,510.28万元、第四批(第一次)调拨6,962.33万元,第四批(第二次)调拨264.799万元,第五批调拨3,435.111万元,第六批调拨1,979.27万元,第七批调拨1,713.06万元,第八批调拨2,218.02万元,第九批调拨1,495.03万元,第十批调拨384.34万元,第十一批调拨915.02万元,第十二批调拨488.11万元,第十三批调拨1,598.92万元,疫情资金第一次调拨2,000万元,第二次调拨2,525万元。目前,已拨付直达资金37,252.21万元,支付进度86.1%。

(三)参照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及支付情况。截至12月31日收到州级参照直达资金指标31,317.41万元,分配下达进度为100%。参照直达资金支付金额为30,305.3万元,支付进度为96.8%。

二、2020年自检核查执行情况

(一)芒市不存在违规转款,在监控系统挂接未形成支付的数据,不断规范直达资金使用及支付数据挂接管理,确保加快支出和规范使用并举。

(二)通过自检自查,芒市在直达金拨付、使用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直达资金直接下达到预算单位,确保了直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三)通过全面梳理,系统中无待分配、未导入、未发送指标的情况,做到应下尽下,应分尽分;无未上传附件、未填报惠企利民发放明细、到人到户补助等预警信息;切实提高监控系统数据质量,确保了监控系统与生产系统数据一致;不存在将直达资金拨付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或财政国库代管账户,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手工录入未支出数据等资金使用问题及收款人信息、资金用途不规范等系统数据填报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级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的下达安排,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压力,全市在直达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使用进度缓慢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特殊困难人群临时价格补贴需按标准按月发放至补贴对象,使直达资金不能一次性全部拨付完毕;二是抗疫国债支持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影响了资金拨付。

下一步,我市积极主动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兜实“三保”底线中的关键作用。确保直达资金系统数据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生产系统、实际财政业务保持一致,包括资金分配下达进度、支付进度、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数据、指标文号、科目、预算项目、金额、时间等,并建立健全交叉审核和定期核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监控系统数据质量

文章来源:芒市财政局国库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