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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领域重点项目等)
第二部分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派驻林区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森林公安局属行政单位正科级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侦中队、巡查中队6个业务科室。下设郊沿、勐戛、遮放、轩岗4个基层派出所,其中政工监督室、派出所为实职副科级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以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法治、美丽芒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林区治安存在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更强、措施更实、手段更多,做到发现就打,按照全州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完成 “破案数、打击、缴获”三个绝对目标任务数。
(二)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平安林区”建设成果。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加强对全市林区治安分析研判,密切掌控林区治安动态,针对防控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专项打击与宣传发动、行业监管、巡防巡护、清查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多策并举,强化防控,强化对重点林区和重部位的布控,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狠抓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提升森林公安战斗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要求,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森林公安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一是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主动融入公安情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信息化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林区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积极构建情报与指挥对接、情报与勤务对接、情报与行动对接的警务指挥模式,成立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情报信息管理、指导和运用,为案件侦办提供情报,开展情报合成作战;二是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理念,强化主业意识,着力改进警务机制,大力推进实战化,提升侦查破案、勘查鉴定、信息导侦、分析研判、群众工作等各方面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案件“一案一审”和“两统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加强法制人员和办案人员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把案件审核关和执法质量关,加大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四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审计、机关资产清查、涉案财物管理等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发生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出现违法违纪苗头问题的单位,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深化改革,开展“基层党建体质年”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成4个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任务。推进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库建设,落实转隶、警员套改、工资待遇等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强实战化能力培训,打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38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2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1487.26万元对比减少66.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理案件减少、投入的人力物力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1.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1.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1.25万元(本级财力1021.25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4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487.26万元对比减少66.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理案件减少、投入的人力物力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21.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25万元,与上年1487.26万元对比减少466.01万元,下降31.33%,主要原因分析部门预算收入及办理案件、人力、物力减少;项目支出40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400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建芒市森林公安局轩岗派出所建设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15万元,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40.79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55万元;
3.农林水支出:2130213执法与监督1140.6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60.0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10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办公费10.06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电费2.5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40.79万元,工会经费1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55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09万元,基本工资251.69万元,奖金14.21万元,津贴补贴384.57万元,劳务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其他交通费4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04万元,生活补助0.5万元,水费0.7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住房公积金60.07万元。
2.项目支出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办公费22万元,被装购置费30万元,差旅费28万元,大型修缮2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基本工资40万元,奖金30万元,奖励金30万元,津贴补贴29.8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8万元,生活补助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21.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目标1:机关运行支出和全面提升机关自身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
目标2:林业执法与监督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鉴定费、林区治安防控工作经费、巡逻工作经费、公安网络及警务通费用、培训费、信息化建设费、基层派出所维护建设费等。
在执行部门整体绩效情况时分三个阶段即:投入(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产出(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其中投入(目标设定、预算配置)占10分;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占30分;产出(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占60分。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将本级公共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奠定重要基础。同时,根据预算公开相关要求,我局选取个别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对社会公开,主要公开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芒市森林公安局轩岗派出所建设经费;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经费;
项目名称:办公区域维修及改造经费。
项目投入使用金额共计4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9.72万元;其中:办公费 10.0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6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5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工会费10.01 万元,离退休经费0.06万元。
与上年对比94.56万元减少4.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理案件减少,投入的人力物力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轩岗派出所工程建设经费、信息建设经费及办公区域改造修缮经费。
2.立项依据
潞林字【2007】61号文件《关于轩岗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立项的报告》、德发改投资【2016】316号文件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芒发改字【2016】393号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宏州芒市森林公安局轩岗林区派出所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芒森工请字【2017】1号文件《关于将芒市林业局所属轩岗木材检查站部分土地划转建盖芒市森林公安局轩岗派出所办公用房立项的报告》。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森林公安局。
4.项目基本概况
芒市森林公安局轩岗派出所工程建设经费、信息建设经费及办公区域改造修缮项目。其中:陈列室建设以图片、文字视频、实物场景等多种方式展示森林公安局发展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州局坚强领导下森林公安局开展的重要工作,充分展示森林公安工作成效和工作成果,发挥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功能和服务社会的作用;网络会议远程协商建设是以远程视频在线协商会议室、网络协商会议信息库为核心的网络会议远程协商系统,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活动的运行机制,进一步丰富森林公安工作形式,推进森林公安工作提质增效,使森林公安局执法办案更加适应新时代新使命对人民公安的新要求。
5.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轩岗派出所工程建设、陈列室硬件及软件建设、网络会议远程协商硬件建设、办公区域改造修缮。
6.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其中:陈列室硬件建设50万元,陈列室软件建设30万元,网络会议远程协商硬件建设70万元;轩岗派出所工程建设200万元;办公区域改造修缮5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轩岗派出所工程建设、办公区域改造修缮、陈列室和网络会议远程协商信息化系统项目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并开工,项目的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项目前期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支付项目款。项目计划于11月骏工验收,经第三方审计后,依据审计决算价格入账并留存质保金。
8.项目实施成效
芒市森林公安局轩岗派出所工程建设经费、信息建设经费及办公区域改造修缮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拓展了芒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渠道,丰富了森林公安局工作形式,全局系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陈列室项目的实施让公安系统各部门更加直观、便捷、系统全面地了解芒市森林公安局工作,充分展示森林公安局履职成效和履职成果,森林公安局增强了“四个自信”,增进了爱岗情怀,提升了工作热情。
(五)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700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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