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重大政策措施财政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及州、市关于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文件要求,芒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于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9日对芒市12个乡镇(含农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第二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一是2019年以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中提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二是检查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扶贫资金会计凭证的合规性、完整性,扶贫资金公示公告,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扶贫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执行等情况);三是检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围绕省级要求2020年11月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需达到92%,其他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需达8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7%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四检查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情况;五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金投入情况。
通过抽查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项目资料,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资料不够规范、不够完整、账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二是财政扶贫资金公示公告方面存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不全、公示图片未截图保存、公示图片未集中打印装订成册问题;三是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不够完善、未统一打印装订管理项目绩效资料;四是截至2020年11月30日部分扶贫项目支付进度较底,未达到上级要求,其中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较突出。
抽查会计规范化管理情况存在问题方面:一是2019年部门决算核查方面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二是盘活存量资金方面存在未及时上缴2017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的问题;三是往来款项清理方面存在往来款项金额大、挂账时间长、冲账不及时等问题;四是未及时整理2019年财务档案;五是2019年财务报销及账务处理不够规范。
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责成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及类似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逐一对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含整改资料复印件)报市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股,今后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芒市2020年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扶贫资金,强化责任意识,完善项目相关报账资料;三是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五是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新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整理相关财务资料,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六是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管理规定,及时清查往来款挂账原因,进行账务结算;七是根据《芒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中“在限额以上及专项支出必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责任档案表”的规定进行报销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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