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边境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是实现边疆稳定、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和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的最终目标。对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其现实和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边境地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申报的监督管理,现根据要求,将需申报的项目公示如下: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7280.06万元,其中:一般边境转移支付资金17209万元,芒市口岸办(口岸运维费)56万元,工作经费补助15.06万元。
主要安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资金用途划分
1.沿边居民补助5551.6万元;
2.边境管控补助60万元;
3.护边员补助240万元;
4.界务员补助19.2万元;
5.边防辅警补助2368.4万元;
6.教育局校舍建设项目2700万元;
7.农村小喇叭工程项目320万元、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30万元;
8.融媒体中心设备购置120万元;
9.村卫生建设700万元;
10.村容村貌整治172.72万元;
11.村级党组织活动室及“七有”项目1000万元;
12.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畅工程项目3327.08万元;
13.放马桥水库建设项目400万元;
14.中山抵边检查室项目建设200万元。
15.芒市口岸办(口岸运维费)56万元
16.工作经费15.06万元
(二)按项目实施部门划分
1.芒市民政局5551.6万元;
2.芒市工业和商务局科技局256万元;
3.芒市人武部60万元;
4.芒市外事办19.2万元;
5.芒市边境管理大队2368.4万元;
6.芒市教育体育局2700万元;
7.芒市委宣传部350万元;
8.芒市融媒体中心120万元;
9.芒市卫生健康局700万元;
9.芒市水利局400万元;
10.芒市委组织部1000万元;
11.芒市交通局3327.08万元;
12.芒市边防委员会240万元;
13.芒市镇人民政府172.72万元。
14.芒市财政局15.06万元
对以上项目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0月28日前提出,联系电话:0692-29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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