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管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最大化。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便签通知(〔2020〕75号),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出租、出借、闲置、抵押国有资产核实清理。共清理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155个,清理清查出租、出借、闲置、抵押国有资产418项,其中出租资产267项,年租金收入6002万元,其中公租房14项租金收入4677万元,其他资产出租收入1325万元。
经清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存在无产权或权属不清、未登记入账及侵占国有资产等情况;二是国有资产出租行为不规范,租金收入差异较大;三是历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移交市属国有企业情况及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芒市国有资产管理,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切实加强出租资产管理。二是积极盘活处置有效闲置资产。针对有效可盘活资产,根据情况分期分批进行盘活;一年期出租和今年底到期出租资产,采取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管理。三是完善房屋产权过户、账实不符问题。四是规范资产权属不清、点多面广,造成资产长期闲置、交叉监管、管理成本大等问题。五是对全市公租房再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项目投资主体、投资结算等情况,明确资产入账主体和直接管理主体。六是研究明确乡(镇)、村委会(社区)之间的资产权属登记责任。七是进一步理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划转到各市级国有企业资产的产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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