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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芒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派驻林区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森林公安局属行政单位正科级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侦中队、巡查中队6个业务科室。下设郊沿、勐戛、遮放、轩岗4个基层派出所,其中政工监督室、派出所为实职副科级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以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法治、美丽芒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林区治安存在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更强、措施更实、手段更多,做到发现就打,按照全州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完成“破案数、打击、缴获”三个绝对目标任务数。
(二)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平安林区”建设成果。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加强对全市林区治安分析研判,密切掌控林区治安动态,针对防控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专项打击与宣传发动、行业监管、巡防巡护、清查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多策并举,强化防控,强化对重点林区和重部位的布控,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狠抓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提升森林公安战斗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要求,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森林公安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一是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主动融入公安情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信息化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林区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积极构建情报与指挥对接、情报与勤务对接、情报与行动对接的警务指挥模式,成立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情报信息管理、指导和运用,为案件侦办提供时时情报,开展情报合成作战;二是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理念,强化主业意识,着力改进警务机制,大力推进实战化,提升侦查破案、勘查鉴定、信息导侦、分析研判、群众工作等各方面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案件“一案一审”和“两统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加强法制人员和办案人员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把案件审核关和执法质量关,加大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四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加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审计、机关资产清查、涉案财物管理等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发生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出现违法违纪苗头问题的单位,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深化改革,开展“基层党建体质年”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成4个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任务。推进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库建设,落实转隶、警员套改、工资待遇等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强实战化能力培训,打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5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7.85万元,增长11.87%。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案件增加,投入的人力,物力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7.2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26万元(本级财力987.2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5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57.85万元,增长11.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7.85万元。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案件增加,投入的人力,物力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7.85万元,增长11.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7.85万元。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案件增加,人力,物力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5万元;农林水支出1316.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工资福利支出安排862.73万元(基本支出862.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594.65万元(基本支出594.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5万元,维修费0.3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7.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42.42万元,工会费14.44 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离退休经费0.06万元;
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安排29.88万元(基本支出29.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14.60万元。
边三轮摩托车9.00万元
地址打印机2.50万元
警车60.00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29.60万元
数字照相机6.00万元
台式计算机7.5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87.26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比上年增长11.87%,增加157.8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安排1487.26万元,比去年增加157.85万元。增长11.87%。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87.26万元,比上年1329.41增加157.85万元,增长11.87%。是因为工资福利不断增加,辅警人员也比往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无。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22.08万元相比,减少11.58万元,下降5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与上年一样;公务接待费减少0.02万元,下降3.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控制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1.56万元,下降53.6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1.56万元,下降53.62%;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一样都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94.65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预算安排非税收入),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5万元,维修费0.3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7.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42.42万元,工会费14.44 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离退休经费0.06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91.79万元,增加了202.86万元,增加34.11%,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费增加(预算安排非税收入),办公费主要用于芒市森林公安局机关日常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目标1:机关运行支出和全面提升机关自身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
目标2:林业执法与监督主要包括办案业务费、鉴定费、林区治安防控工作经费、巡逻工作经费、公安网络及警务通费用、培训费、信息化建设费、基层派出所维护建设费等。
在执行部门整体绩效情况时分三个阶段即:投入(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产出(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其中投入(目标设定、预算配置)占10分;过程(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占30分;产出(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占60分。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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