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通过强化收入征管,整合财政资金,盘活资产资源、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全市财政总收入129242万元,完成预算的92%,比2018年同口径决算数增长(以下简称同比增长)1.1%,增收138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12.5%,增收7770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完成调整预算的98.3%,同比增长7.6%,增支23128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71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4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4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5363万元,调入资金319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8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1873万元,收入总计36095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425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8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91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万元,支出总计35733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39万元,完成预算的84.5%,同比增长156.2%,增收28860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334万元,完成预算的53.4%,完成调整预算的52.2%,同比增长67.1%,增支2222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39万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00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6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41971万元,收入总计162259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334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000万元,上解支出360万元,调出基金6000万元,支出总计1216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56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 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4.2%。
2. 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6.5%,加调出资金400万元;支出合计1184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同比增长7.7%,增收4287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8.2%,增支482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11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000万元,上年结余50086万元,收入总计116203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9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2206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情况。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925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249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90084万元。
2.债务余额情况。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5591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6593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89980万元。
3.债券转贷资金情况。上级下达债券转贷资金 87800万元,已全部安排指定的对应项目。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以组织收入为抓手,财政收入“质量”实现双提升
一是优化收入质量,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影响,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携手经济部门,倾力协作、主动作为,积极运用“金税工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千方百计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2.92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亿元,增长12.5%,比上年增幅提高8.5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全州各县市相比,绝对值均位居第二位,完成税收收入4.42亿元,增长1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高于上级确定60%占比既定目标,其中完成非公经济税收收入4.29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97.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通过“以票管收”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执法查处和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力度,全年实现非税收入2.6亿元,增长12%,增收0.28亿元;三是抓实基金收入,通过抓项目落地和国有土地出让“双推进”工作,全年实现基金收入4.73亿元,增长1.56倍,增收2.89亿元。
(二)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配套支出,全年财政投入“三保”支出16.26亿元,其中,人员工资14.42亿元,机构运转1.24亿元,基本民生配套0.6亿元;二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完成各类民生支出25.4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8%,增长11.4%,民生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释放政策红利,全年减免税费2.11亿元,其中,减税1.9亿元,减费0.21亿元,切实减轻地方企业负担,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以服务创新为动力,金融工作取得新突破
通过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金融服务,推进信用、行政、舆论环境等“软件”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产业发展环境,全市金融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实现全市80个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普惠金融+智慧县域”项目顺利推进,全年蚂蚁金服旗下网商银行向芒市地区群众授信2.2亿元 , 授信人数2.5万人,累计发放贷款2.54亿元;二是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突破400亿元大关,完成430.41亿元,其中,存款余额244.14亿元,贷款余额186.27亿元,同比增长10.9%;三是累计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8个,其中,州级统筹项目2个,本级实施项目6个,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13.73亿元,其中到位资金2.86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到位1亿元,累计完成项目投资8.22亿元;四是总部经济成效初显,分别与5家招商平台及4家纳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引进企业86家,全年总部经济实现营业收入6.03亿元,缴纳税收0.38亿元。
(四)以深化改革为目标,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严格预算约束,加大结余和存量资金盘活力度,2019年清理收回预算单位存量资金0.11亿元,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二是继续发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县优势,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全年投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4.28亿元,已使用3.49亿元,资金使用率81.54%,其中整合涉农资金3.71亿元,已使用3.11亿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两率”目标(其中,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率94.8%,超2.8个百分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率80.3%,超0.3个百分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三是债务化解初显成效,全年通过审计核减、置换、剥离、预算安排等方式消化隐性债务59.37亿元,其中成功申报财政部第一批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县,获得置换债券到位资金16亿元,积极争取再融资和新增债券资金8.78亿元,完成2017年7月14日后新增隐性债务化解“清零”目标,年内兑付化债资金3.22亿元,为有效降低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四是超额完成2019年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0%兑付目标,兑付清欠资金7.2亿元,清欠率达56%。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和民生配套等刚性支出增长过快,已超过地方财力增长可能,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二是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有限,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地方拼配资金有增无减,已远远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地方财政压力剧增;三是财源结构单一,投资拉动型财政增长模式仍未改变,可持续和长效财源建设基础薄弱;四是债务规模居高不下,债务风险已超过预警线;五是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任重道远;六是财税体制管理,预算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改革工作有待加快推进。
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三、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
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3%的目标,结合试点县债务化解方案,综合分析和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编制财政三年中期规划如下: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2020年7.93亿元、2021年8.96亿元、2022年10.12亿元;
2.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2020年39.4亿元、2021年40.6亿元、2022年42亿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2020年芒市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实现芒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准确把握发展大势、抢抓发展机遇、找准财政定位,强化财政担当,按照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继续强化预算约束,缩小预决算差异,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办大事”,为芒市如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49900万元,非税收入294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0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00万元,国防支出3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000万元,教育支出697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457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60万元,金融支出3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预备费支出39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73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0万元,其他支出1600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0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0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90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000万元,调入资金49000万元,上年结余361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073万元,收入总计43300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94027万元,加上解支出79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073万元,支出总计4330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38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313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83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4%,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65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837万元,其他支出664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380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3834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40565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9753万元,收入总计168152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8399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753万元,支出总计16815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 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5.5%。
2. 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5.5%。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7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5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8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92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4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3%,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82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35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78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700万元,上年结余52206万元,收入总计124687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40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282万元。
四、2020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抓财源强征管,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紧紧围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成果和芒市经济发展未来三年目标定位,按照市委提出的三个“加速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全力完成2020年财政各项目标。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试验区和自贸区政策优势,围绕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效应,大力优化招商营商环境,做好精准招商引资工作,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努力培植可持续财源;二是按照“虚实结合,以实为主,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力争实现税收收入总量1亿元以上;三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实现财税收入平稳增长;四是以激发新的收入增长点为目标,加大清理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土地和清收欠缴土地出让金力度,力争实现土地出让收入7亿元以上;五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以“盘活存量、挖掘增量”为抓手,加强对预算单位房屋和商铺出租清理和日常监管,通过公开招租和按市场价格确定租金的方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财政增收创造条件。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
一是严格落实基层财政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兜牢兜实财政“三保”工作底线;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目标要求,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及民生支出需求;三是转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方式,将本级财政投入的教育、卫健、文化、养老等民生项目优先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有效缓解本级财政支出压力;四是继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建立健全“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项目库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亿元以上;五是按照“早谋划、早实施、强监管、抓绩效”的原则,确保2020年扶贫资金92%和涉农整合资金80%的“两率”目标如期完成。
(三)想方设法降低债务风险,为社会资本合作和债券发行赢得空间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及债务管理规定,除规定限额内申请上级发行的政府债券外,杜绝自行开展无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着力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二是按照《芒市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目标,未来4年,通过努力增加可用财力,逐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确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力争2020年全市总体债务风险率从“红色”降低至“橙色”;三是有序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兑付工作,努力完成2020年清欠账款目标“清零”工作。为切实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争取社会资本和发行债券支持政府加大民生项目投入奠定基础。
(四)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切实发挥国有公司职能作用
一是加快国有平台公司整合重组,集中优势资产、资源,推动国有公司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和混改运营,按照政府不担保、不背债、不兜底的原则,逐步剥离存量债务,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为地方财政轻装上阵奠定基础;二是推动国有公司市场化转型,通过承接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模式,增强国有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壮大公司自身实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增加政府项目产值和税收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配置政府优质资产、资源,增强国有公司经营现金流,提高公司征信等级,为加强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加大政府重点和民生项目投入奠定基础。
(五)改革创新促发展,确保财政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加强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启动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安排同步下达机制,逐步建设预算绩效考评全过程监督运用机制和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财政会计核算业务一体化工作,为提升政府会计核算能力和水平、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打牢基础;三是稳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清理统计基础工作,摸清家底,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支撑依据;四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积极运用“政采云”平台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办事效率;五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信贷政策,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六是切实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通过防范风险上谋措施、化解风险上出实招、压实责任上抓落实、履职尽责上显担当等多种措施,切实维护全市金融领域稳定和健康发展。
芒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久久为功,以丝毫不敢懈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准发展思路、精准发展举措,敞开思想,挂图作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面做好2020年财政各项工作,为实现芒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