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浏览量:6003    作者: 日期:2019/10/16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001000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协调和指导全市涉外事务活动,办理对外事务,参与边境事务处理,维护和发展同邻国的睦邻友好交往与合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负责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保护无线电电磁环境,查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市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流通方式;拟订药品流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12月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72.22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规模以上完成62.81亿元,同比增长0.61%。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59亿元,增长1.5%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预计“56:橡胶3.9121万吨,同比增长28.51%;工业硅7.57万吨,同比增长35.23%;咖啡33868万吨,同比下降9.6%;水泥127.79万吨,同比下降17.6%;精制茶8844吨,同比下降5.4%;大米加工7.5171万吨,同比下降23.7%;成品糖11.6万吨,同比下降9.3%;发电量14.3043万度,同比增长4.78%;人造板17727立方米,同比增长18.94%;饲料加工42523,同比增长33.78%

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3.427亿元,同比增长8%;批发业商品销售额预计完成148.95亿元,同比增长5.4%;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预计完成55.569亿元,同比增长4%;住宿业营业额预计完成1.304亿元,同比增长17%;餐饮业营业额预计完成13.67亿元,同比增长18%

预计完全年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2.8亿元,与上年同期的34.04亿元同比减少62.39%,完成州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40.85亿元的31.34%;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37.44亿元的34.19%;其中:进口1.58亿元,与上年同期的25.52亿元同比减少93.38%;出口11.22亿元,与上年同期的16.2亿元同比减少30.74%

信息产业指标顺利完成。其他服务业预计完成25.6亿元,同比增长4.3%;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完成7.9亿元,同比增长12.8%;电信业务总量预计完成13.6279 亿元,同比增幅30%;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预计完成1.2368亿元,同比增幅25%;非营利性服务增加值预计完成17.7亿元,同比增幅0.1%

(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加大扶持培育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2018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对中小微企业培育政策,完成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受惠企业80户,兑付资金240万元,同时对部分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兑付2017年贴息资金25.3520万元,通过供给侧改革和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0%

(三)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助推脱贫工作

今年是芒市脱贫摘帽验收年,我局主动与芒市四家通讯企业进行紧密联系,加快互联网建设,完成了11个乡镇和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光宽带覆盖率100%80个行政村及辖区内的学校和卫生室光宽带覆盖率100%743个自然村(含10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光宽带覆盖率75.45%,其中芒市1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行政村及辖区内的学校和卫生室)光宽带覆盖率100%。完成184个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平台站点宽带建设,在网互联网专线1259条,光纤宽带品质、装维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四)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对全市48家加油站(点)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年内完毕,7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已淘汰完毕,6月14日完成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并下发文件《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高污染禁燃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督促红海硅业完成工业硅冶炼炉脱硫工程建设,完成芒市勐板河水电站工作(引水口分流堰工程建设)。督促奥环水泥厂有序推进转型升级工作,目前粉磨站已停止生产,下一步将熟料生产线撤除。

   (五)其他方面的工作

电力保障、口岸建设、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市场运行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发展,与企业构建了亲清政商关系,为我市经济发展打牢基础,为招商引资企业落户营造良好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工业和商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1812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820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10。与上年21520998.57元对比减少4309794.17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11203.4元。其中:基本支出5035937.99元,占总支出的29.26%;项目支出12175265.41元,占总支出的7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1520998.57元对比减少4309795.17,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工业和商务局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5937.99元。与上年4951155.77元对比增加84782.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及各项业务增加费用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芒市工业和商务局企业项目政策奖励及补助专项资金经费支出12175265.41元。与上年20139842.8元对比减少7964577.39元,主要原因压缩项目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芒市工业和商务局用于小微企业“两个十万元”企业补助,外贸进出口企业稳增长、贴息及替代种植专项补助,肉类储备、芒海通道联检楼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035837.99元,占总支出的29.26%;项目支出12175265.41元,占总支出的7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1520998.57元对比减少4309795.17,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20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

6.交通运输资源勘探商业服务等业务1093726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

7.住房保障支出223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02元,完成预算的3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840元,完成预算的3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62元,完成预算的4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32500元减少19838元,减少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变动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61100元减少40260元,减少65.9%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去年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40.65元,占23.15%;公务接待费支出12662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40.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840.6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芒市工业和商务局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6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6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工业和商务局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099.15元,与上年940098.17元对比减少218999.02,主要原因压缩一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水电、邮电通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芒市工业和商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1455879.1元,其中,流动资产10467400.26元,固定资产8174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170985.8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 3416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455879.10

10467400.26

671,705.95

0

256900

 

560593

 

10170985.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2018年工业商务局没有单位实施的项目,决算中所述项目均属于相关企业向上级部门申请的项目经费,工业商务局代为拨付。2018年也为请相关中介进行绩效评价。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001111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2019101405105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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