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201000
芒市安监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芒市安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综合监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生产安全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参与研究市级有关部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安监部门的关心帮助下,芒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四突破”。一是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强大动力,建立了“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企业在主体责任上做到了“五落实五到位”,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坚持把强化安全监管与支持服务经济发展、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集中开展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工商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上取得新突破。三是认真落实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五项制度,在转变监管理念和创新监管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四是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进一步严格明晰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在完善监管机制和推进依法治安上取得新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安监局设1室3股,分别为办公室、非煤矿山股、危化股和综合股。核定编制数1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
在职干部职工14人,其中,公务员12名,工勤人员2人。
车辆编制数为1张,实际车辆有1张。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安监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2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3.67元,比上年增7%。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18年政策性调资,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安监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2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93万元,占总支出的95.3%;项目支出15.11万元,占总支出的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0.06万元,比上年增9.8%。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18年政策性调资,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6万元,比上年增9.8%,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省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各种费用相继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9.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9元,减少48.3%,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支出项目改革,重新调整了项目支出性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购买办公设备调整为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安监局2018年度财政支出32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9.06万元,项目支出15.11万元。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增加22.69万元,增长11%,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增长;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38万元,增长12.2%,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39万元,减少29.7%。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安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3.8万元,增加7.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交通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的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2万元,增长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欠上年度的维修费用在今年结帐,接待费用减少主要是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接待中严禁上烟、酒水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万元,占90.7%;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9.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省州市工作组及周边县市之间交流工作、公务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4万元,与上年83.56万元,对比增7.38万元,增长9.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是本年度新增5个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务费6万元;办公费和印刷旨增加1.38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欠帐在今年结。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47.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6万元,固定资产99.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1万元,流动资产减省39.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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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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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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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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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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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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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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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7.54 |
48.16 |
9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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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 |
0 |
71.7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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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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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芒市安监局
2019年10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201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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